寧國市市鄉(xiāng)政府債務管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7-13 來源: 民主生活會 點擊:
寧國市市鄉(xiāng)政府債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政府債務管理,建立防范和化解市鄉(xiāng)政府債務風險的有效機制,維護政府信譽,促進全市經濟健康發(fā)展,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清理化解鄉(xiāng)村債務工作的通知》(皖辦發(fā)〔2007〕7 號)和《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全面開展化解全省縣鄉(xiāng)政府債務試點工作的通知》(財預〔2007〕257 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債務是指以市政府、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經市政府授權的其他部門(單位)名義直接借入,或經合法承諾、保證以及在特定情況下需由政府償還的債務。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債務單位,是指經市政府批準,借入或使用屬于政府債務資金的單位。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市發(fā)生的政府債務的管理,包括政府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核銷、監(jiān)管和化解債務的獎勵。
第五條
遵循權、責、利相統(tǒng)一和“誰舉債、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鄉(xiāng)政府分別承擔并負責償還本級債務。
第六條
市財政局是政府債務的管理部門,負責全市債務管理和對下級政府債務管理的監(jiān)督、指導。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當協(xié)助市財政局做好有關政府債務的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
第二章
債務的舉借和使用
第七條
舉借政府債務應當遵循適度從緊、防范風險、量力而行、注重效益、明確責任的原則。
第八條
政府債務的總規(guī)模應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圍內,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可用財力的 1.5 倍。
第九條
下列情況之一,經市政府批準,可以以市政府、市財政局或市政府授權的債務單位的名義辦理借款和承擔債務:
。ㄒ唬┯糜趹墒姓峁┴斦Y金的基礎設施、市政公用、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的借款;
(二)按上級政府規(guī)定,需要由市政府財政配套資金的項目借款;
。ㄈ┌瓷霞壵(guī)定,必須由市政府承擔的債務。
第十條
債務單位向外國政府或世界銀行等國際經濟組織借款,經市政府批準,可以以市政府或市財政局的名義為其提供承諾或保證。
第十一條
除上述第九條、第十條所列情況或國家有政策規(guī)定外,各部門不得參與借貸行為,也不得對《擔保法》規(guī)定之外的貸款或其他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
舉借、增加或延續(xù)政府債務的,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并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三條
舉借、增加或延續(xù)政府債務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債務單位承擔。
第十四條
債務單位辦理舉借、增加或延續(xù)政府債務申請時,應當向市財政局提供下列資料:
(一)舉借、增加或延續(xù)政府債務申請書;
(二)用款計劃以及還款措施意見書;
。ㄈ┙浥鷾实捻椖拷ㄗh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批復文件;
。ㄋ模I業(yè)執(zhí)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ㄎ澹﹤鶆諉挝回攧請蟊;
(六)債務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七)債務單位按規(guī)定應當提供財產作還款保證的,必須提供財產權屬證書;
。ò耍﹤鶆諉挝恢鞴懿块T的審核意見;
(九)債務單位舉借債務需由市財政局出具還款承諾文書的,還需提供貸款銀行的意向書、經批準的還款來源批件及還款計劃;
。ㄊ┦胸斦终J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五條
舉借、增加或延續(xù)政府債務,按以下程序辦理審批:
。ㄒ唬┦胸斦謱鶆諉挝惶峤坏呐e借、增加或延續(xù)政府債務的待審批資料提出復核意見,報市政府審批或由市政府報告市人大常委會審批;
。ǘ┯墒姓蚴胸斦峙e借政府債務的,由市財政局負責提交待審批資料并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審批或由市政府報告市人大常委會批準;
。ㄈ﹤鶆諉挝恍柰ㄟ^市財政局轉借債務的,由市財政局負責對報審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審批;
。ㄋ模┦姓蚴胸斦殖鼍叱兄Z函后,債務單位將擬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合同文本交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正式簽訂貸款協(xié)議。
第十六條
不經上述程序形成的債務,不列為政府債務,市政府及市財政局不承擔任何債務責任。
第十七條
舉借政府債務的審批權限為:
(一)每個項目借款金額在 5000 萬元人民幣以內(含 5000 萬元)或在 500 萬美元(含
500 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下同)以內的,由市政府決定;
。ǘ┟總項目借款金額超過 5000 萬元人民幣或超過 500 萬美元的,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后報市人大常委會審批。
第十八條
以市政府或經市政府批準以市財政局名義為債務單位提供承諾保證的審批權限:
。ㄒ唬┟看纬兄Z保證金額在 5000 萬元人民幣以內或在 500 萬美元以內的,由市政府決定;
。ǘ┟看纬兄Z保證金額超過 5000 萬元人民幣或超過 500 萬美元的,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后報市人大常委會審批。
第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以市政府、市財政局或市政府授權的債務單位的名義直接借入的到期款項,需要辦理延期或重組債務的,由市財政局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決定。
第三章
債務的償還和核銷
第二十條
政府債務的償還,堅持“誰使用,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債務單位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到期政府債務。市直單位不能如期償還的債務,由其主管部門統(tǒng)籌償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不能如期償還的債務,由市財政局通過財政結算扣款形式償還。
第二十一條
投資有收益的基礎設施、市政公用和社會公共服務性項目建設而形成的政府債務,以項目收益(含專項收費)償還,包括以轉讓債務單位項目股權、資產的收益償還。
第二十二條
投資沒有收益的市政公用、公益事業(yè)項目和社會公共服務性項目建設而形成的政府債務,按預算審批程序,由同級財政統(tǒng)籌安排償還。
第二十三條
對于應由市政府承擔的債務(包括授權借款),由市財政局列入預算管理,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制定還款計劃,納入預算支出范圍。
第二十四條
市政府建立政府償債準備金制度,市財政局依據預算程序按照政府債務余額的一定比例安排政府償債準備金,并設專戶管理,專門用于償還政府債務。下列資金可以作為償債準備金來源:
。ㄒ唬┴斦A算內撥款;
。ǘ┗厥照畟鶛唷⒇斦再Y金債權;
。ㄈ﹪匈Y產收益;
。ㄋ模┥霞壔鈧鶆摘剟钯Y金。
第二十五條
市財政局對債務單位報送的資料和市政府的批準文件、借款合同、保證函件,應當做好登記、立檔、整理、核銷和保管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
債務單位應當在借款合同簽署或出具承諾保證函件之日起 15 天內,持批準文件和借款合同或承諾保證函件,到市財政局辦理政府債務登記。
第二十七條
債務單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后,于還款之日起 15 天內到市財政局登記核減政府債務余額。
第二十八條
債務單位應當在市政府或市財政局擔保義務履行完畢,或出現借款合同終止執(zhí)行等情形之日起 30 天內,到市財政局辦理政府債務注銷手續(xù)。
第二十九條
辦理政府債務注銷手續(xù),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債務單位提交債權人出具的書面證明文件,使用政府債務效益情況報告,市審計局的審計報告;
(二)債務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三)市財政局復核注銷后報市政府備案。
第四章
債務的監(jiān)管和獎勵
第三十條
建立政府債務審計監(jiān)督制度。市監(jiān)察、財政、審計等部門對政府及所屬部門債務情況進行年度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報市政府。
第三十一條
建立債務管理目標考核責任制。市財政、目標辦將鄉(xiāng)鎮(zhèn)債務管理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責任考核,其結果作為目標考核內容。
第三十二條
建立債務管理責任追究制度。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政府債務情況列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其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的考核內容。
第三十三條
建立政府債務預警機制。加強政府債務資金核算、統(tǒng)計和管理。市財政部門每年初要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報送上年度政府債務情況報告,同時提出當年舉借政府債務規(guī)模和當年預算安排償還政府債務數額的建議。
第三十四條
實行政府債務風險報告制度。定期向同級人大報告政府債務舉借、使用、償還和風險指標等情況。
第三十五條
建立化解債務獎勵制度。市財政從償債資金中安排不低于 100 萬元的資金用于鄉(xiāng)鎮(zhèn)化解債務獎勵,根據財力狀況逐年調整。各鄉(xiāng)鎮(zhèn)根據當年化解債務的情況,于次年一季度向市財政局申報獎勵資金,市財政局根據實際化解債務情況審核提出獎勵資金兌現方案報政府研定后撥付獎勵資金。市財政預算內安排償債資金化解的債務不納入獎勵范圍。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執(zhí)行。
相關熱詞搜索:寧國市 鄉(xiāng)政府 債務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