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澤華:臣民的罪感意識芻議
發(fā)布時間:2020-05-28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基督教文化中,人有原罪意識。這與我們中華民族文化相反,我們的文化主流是高揚人的價值。從源頭上說,人是從那里來的?細分有不同的說法,但作為我們主流文化的回答是十分清晰的,也是十分肯定的,這就是“天生人”或“天生民”。天地是萬物之源,而在萬物之中人是最貴重的,荀子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保ā盾髯印ね踔啤罚┪覀兿日茈m然大講天人合一,但在實踐上更重視“制天命而用之”。這句話是荀子提出的,但在其前,墨子已經(jīng)講過人可以通過勞動(他的用語是“力”)從自然中獲取和創(chuàng)造自己需要的物品。墨子還深刻地提出,人與動物的區(qū)別在于:人能勞動創(chuàng)造物品,禽獸僅靠自然物生存。漢代的董仲舒也說:“人受命于天,固超然異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親,出有君臣上下之誼,會聚相遇,則有耆老長幼之施;
粲然有文以相接,歡然有恩以相愛,此人之所以貴也。生五谷以食之,桑麻以衣之,六畜以養(yǎng)之,服牛乘馬,圈豹檻虎,是其得天之靈,貴于物也。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保ā稘h書·董仲舒?zhèn)鳌罚┧稳迳塾阂舱f:“人之所以能靈于萬物者,謂其目能收萬物之色,耳能收萬物之聲,鼻能收萬物之氣,口能收萬物之味!保ā痘蕵O經(jīng)世·觀物內(nèi)篇之二》)總之,從天生萬物與人為萬物之靈的觀點看,在中國主流文化中,人是天地的驕子,沒有天生的原罪意識。
但進到社會領(lǐng)域,情況就發(fā)生了天上地下的差別。在有關(guān)社會關(guān)系的主流文化與觀念中,只有帝王是“天子”、是最尊貴的。帝王之下的臣民絕對不能稱天子,有敢于稱天子者,面前只有兩條路:一是取而代之果真當上了天子;
二是被殺頭。在正常的情況下,臣民們在天子面前都是卑賤者,并形成了普遍性的罪感意識。就是說,在君主面前,一般而言,臣民都是天生的孽種、是君主的負債者、是謬誤的載體、是有罪的。在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一種“原罪”意識。臣民的罪感意識說來話長,有社會制度、身份等級等等各種因素,對此暫且不論,這里僅從臣民的“自愚”、“自罪”、“請死”說起。
在臣下與君主對應(yīng)關(guān)系中,君主是圣明的,臣下是愚昧的。臣下與君主對話時都要把自愚作為陳述的前提。不管是什么樣的進諫,幾乎都要稱為“愚計”、“愚議”、“愚陋”、“鄙陋”、以及各種自卑自賤之詞,如“愚臣”、“賤臣”、“薄陋”、“虛薄”、“餿賤”、“芻賤”、“犬馬”、“駑駘”、“鳥獸”、“葵藿”、“枯朽”、“奴才”等等。唐朝的魏徵可謂歷史上直言諍諫的巨擘,他上唐太宗的《十漸疏》是千古名篇,以道諫君,歷數(shù)唐太宗的墮落,文字直落千丈,然而就是這篇鴻文,一開始就自鄙地說:“臣誠愚鄙,不達事機,略舉所見十條,輒以上聞圣聽,伏愿陛下采臣狂瞽之言,參以芻蕘之議,冀千慮一得,袞職有補,則死日生年,甘從斧鉞。”朝臣都是“愚”字當頭,民眾更是一群愚昧之輩,于是稱為“愚夫愚婦”、“愚氓”。其實“民”這個稱呼就是愚昧無知,賈誼說:“夫民之為言也,暝也。萌之為言也,盲也!保ā缎聲ご笳罚┒偈嬲f:“民之號,取之暝也!保ā洞呵锓甭丁ど畈烀枴罚。在認識論的意義上,民氓就是愚昧無知的代稱。
上述這些用語有些固然有自謙的含義,但從根本說是一種是非、曲直定位性的表述和反映?追蜃诱f:“唯上知(智)與下愚不移”?鬃诱f的的上知與下愚并不僅僅指個人的才智,它首先是一種階級性的“認識論”定位,“上”指貴者、圣者,“下”指賤者,相對于君主,所有的臣民都屬于“下”。君主是智者、圣者,臣下則屬愚昧無知者。臣民的愚昧無知定位,是臣民卑賤和錯感意識的根源之一。作為人,“認識”是其基本特性和標志之一。因此在“認識”問題上的定位關(guān)乎人的本質(zhì)判定。既然臣民在君主面前都屬于愚昧之輩,因此也都是被教育者、被改造者。當臣民處于這種地位時,就只有不停地進行自我譴責和自我檢討。如果人總是處于自我檢討和自我愚昧的判定狀態(tài),這種人就只能做奴才和聽任使喚的工具,從而也就從根本上失去了自主性。
自我愚昧化是自我錯誤感的起點,那么臣下的“自罪”則是責任的自我判定。面對著君主,臣下首先是一個負罪者,不管你說什么或做什么,大抵都要先表示自罪!按铩币辉~成為官僚們?nèi)温毜男稳菰~或代稱,足以說明臣下的罪感意識的深重。宰相位極人臣,但常自稱“待罪宰相”,其下者更不待言,如臣被任命帶兵,則自稱“待罪行間”。許多官僚常常泛稱自己的任職為“待罪”。我們的先輩為什么要創(chuàng)造出“待罪”這樣一個詞?這中固然有謙稱的含義,我想根源是主臣關(guān)系體制的產(chǎn)物。別的不說,在古老的傳統(tǒng)里,功要歸君,罪要歸臣。為臣的義務(wù)之一就是時時刻刻要維護君主聲譽,處處事事“不忘增其名”。墨子有句名言:“有善美則歸之于主,而所怨謗在下。”又說:“寧樂在君,憂戚在臣!保ā赌印ど型小罚⿷(zhàn)國時期魏國著名將領(lǐng)樂羊一次邀功,被魏文侯拒絕,他立即改口說:“此非臣之功,主君之力也。”(《戰(zhàn)國策·秦策二》)韓非說:“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禮記·祭義》說:“諸侯有善,歸諸天子。”至遲在戰(zhàn)國時期已形成一種公認的臣德,即忠臣要“令謗在己,譽在上”,臣下“不潔其名”。就是說,忠臣要替君主受過,不為自己辯白。臣子的責任和義務(wù)之一是“為君隱惡”。李斯重復(fù)道:“有善歸主,有惡自予。”、墨子、李斯的話被其后的臣子們廣泛引用。漢代名相蕭何就以此為左右銘,他甚至故意做壞事,搶占民田以自污,以此反襯皇帝劉邦的偉大。董仲舒這樣的大儒從理論上認定了這一道理:“是故《春秋》君不名惡,臣不名善,善皆歸於君,惡皆歸於臣。臣之義比於地,故為人臣者,視地之事天也!保ā洞呵锓甭丁槿苏咛臁罚栋谆⑼āと赵隆窂娜赵玛P(guān)系說明有功要歸于君:“臣有功,歸功于君何法?法歸明于日也。”其依據(jù)是:“日之為言實也,常滿有節(jié)。月之為言闕也,有滿有闕也。所以有闕者何?歸功于日也!薄坝猩苿t歸之于君”是為臣必備的基本品德。于是類似“皆圣王之之德,非臣之力也”的話語,成為臣下自我認定的格式。如果出言不慎傷害了君主聲譽,或有意無意“彰君過”,這要犯“大不敬”的罪過,會招致殺身之禍!抖Y記·表記》說:“事君欲諫不欲陳!编嵭ⅲ骸瓣悾^言其過于外也!背枷孪虻弁跎蠒荒芙一实鄣亩烫。相對而言,臣下絕對不能“干名采譽”,即不能張揚自己的名譽,如果張揚,“此明圣所必加誅也”(《漢書·終軍傳》)。臣下“以己為拭(式)”者,即堅持己見、自以為是者就是犯罪,應(yīng)予懲罰。臣下還常常把自己給皇帝的上書或議論時政的文字說成是“罪言”。起先孔老夫子教導(dǎo):“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焙髞砭桶言郊壣蠒暈橐环N犯罪行為,漢代的梅福上書時先稱:“臣聞‘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政者、職也,位卑而言高者罪也。越職觸罪,危言世患,雖伏質(zhì)橫分,臣之愿也!保ā稘h書·梅福傳》)唐代杜牧有一篇議論平定藩鎮(zhèn)方略得失的文章,文章的題目則曰《罪言》。杜牧自己說:“嫌不當位而言,實有罪,故作《罪言》!焙髞碛卸嗳税炎h論政事之文稱為“罪言”。
比自罪更加低下的是“請死”。君主殺戮臣下與臣下自我“請死”是不同的兩回事。君主殺戮臣下是制度或權(quán)力行為,而臣下“請死”表達的是一種價值觀念的定位。也就是說,臣下對君主應(yīng)有以死相報或時時等待君主降罰、直至處死的忠心和心理準備。韓非的《初見秦》篇是對秦王的一篇上奏,文章開始的一段話就是這種心態(tài)和價值取向的典型表達。這段文字是:“臣聞: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為人臣不忠當死,言而不當亦當死。雖然,臣愿悉言所聞,唯大王裁其罪。”為臣知而不言當死,言而不當也當死,這不是韓非自己的發(fā)明,而是當時流行的共識!稇(zhàn)國策·秦策一》記載張儀說秦王時即有幾乎相同的語句。臣“不忠當死”是古訓(xùn)和行為準則,這點在更早的文獻中已有記述。臣下與君主交往最重的砝碼是自己的生命,于是臣下請死成為一種前提性的自我認定和表忠心的證明。至晚在戰(zhàn)國的文獻中,我們已看到不少這類請死的語句。在臣下上帝王奏章中用的最多的詞有:“昧死言”、“昧死請”、“昧死望見”、“昧死再拜”、“昧死上言”、“昧死愿”、“昧死陳情”、“臣有斧質(zhì)之罪”、“伏斧質(zhì)于闋下”、“斧質(zhì)在后”、“請伏斧質(zhì)”、“伏斧質(zhì)請罪”、“罪當伏斧質(zhì)”、“斧質(zhì)橫分”、“死無以報德”、“先狗馬填溝壑”、“致死”、“不憚死進”、“罪當誅死”、“冒死陳聞”、“彷徨闋下,伏待斧質(zhì)”、“臣等有死而已”、“隕首闋下”、“不敢懼死”、“臣罪當死”等等、等等。
臣下把死作為信物和條件,這中無疑有某些臣子無所畏懼的勇氣、志氣、豪氣和張揚道義的抗爭精神,但更多的是蘊含了無限的恐懼、自卑、服貼和怯懦。臣子們動輒請死,表明臣下除了是帝王的工具外,還是帝王施威的材料,所以要時時刻刻準備著挨殺。一般說來,上述請死的用語與上奏的內(nèi)容并沒有多大關(guān)系,如秦朝的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和廷尉李斯等聯(lián)名上書,建議用最尊榮、最崇高的“泰皇”為帝號。這本是頌揚君王之舉,根本無過可言,可是依然要稱“臣等昧死上尊號”。很顯然,這是一種形式主義的格套。應(yīng)該說,這種形式化的格套更具有普遍意義,它表達的是臣下的社會與文化價值定位。這個死意味著自卑、自賤、自罪;
同時也死掉了人格、死掉了尊嚴、死掉了自主、死掉了意義、死掉了理念。在我們的祖先那里曾有過“道高于君”、“從道不從君”的豪言壯語,但很少有這樣的壯舉。占主流地位的是罪感意識,韓愈說的“天王圣明,臣罪當死”,把這種意識集中的表達出來了。當然,這不是韓愈的發(fā)明,而是在漫長的歷史中逐漸形成的,他只是把這一意識以更概括的語言表達出來了。
在說到臣罪意識時,還必須聯(lián)系君主對臣下的恩賜觀念,君主恩賜觀念與臣下罪感意識是互為表里的。這種意識源遠流長,不過隨著圣王觀念的興起和君主集權(quán)的強化,臣下的感恩觀念與負罪意識更加強化,并相應(yīng)地形成一種文化定式。
圍繞著“圣”有一大套理論,這里不能展開。要之,圣人與圣王是合二為一的。臣下的負罪意識與圣王崇拜觀念息息相關(guān)。這一點要從圣王的偉大說起。中國似乎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清晰的創(chuàng)世說,但圣人在人類的成長中扮演著“成人”的功能。天地生萬物和人類,但這種人是自然的人。人之真正成為人,是圣人造就的結(jié)果。這就是所謂的天地生之,圣人成之。最初的人與動物無別,由于圣人發(fā)明了器械、工具、文字,制定了禮義、規(guī)矩、刑罰,改造了人的野蠻性,使人組合為有秩序的群體,于是人與動物揖別,人從而成其為人。正如韓愈說的:“如古之無圣人,人之類滅久矣!”所以在圣人、圣王面前,人永遠是承恩者和被教育的對象,是長不大的孩子。
圣人、圣王、先王與現(xiàn)實的王細分是有別的,但又是一脈相襲。商朝時期的王與巫混合,半神半人。最古老的文獻《盤庚》篇記載,所有人的生命是商王從上帝那里乞求而來的,商王自然是最偉大的恩賜者,反過來,如果有人不聽命,他自然也有殺戮之權(quán),而且所有的人都是他的臣屬和仆役。周朝的王稱天子,也是半神半人,他眷護天下,自然也擁有天下,《詩經(jīng)》里有一句著名的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十六個字簡單明了,把天下的人與物都收到自己的口袋里,成為王的從屬品和依賴物。翻開歷史,君王們“率獸食人”的惡舉盡管數(shù)不勝數(shù),但理論上卻是“皇恩浩蕩”,灑向天下的是陽光和雨露,是天下人的衣食父母。何謂君,何謂臣?有一個經(jīng)典定義:“主者,人之所仰而生也!保ā豆茏印ば蝿萁狻罚盀槿顺颊撸錾渡险咭! (《管子·君臣上》)“故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殺之,富之貧之,貴之賤之;
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管子·任法》)面對著君主的生殺予奪之權(quán),臣民如果不是對抗,大抵只能是感恩和畏懼。韓愈、柳宗元是文字大家,也是頌揚皇恩的高手。我在《君尊臣卑:中國傳統(tǒng)思想文化大框架—析韓愈、柳宗元的表奏》(收入拙著《中國的王權(quán)主義》)一文中,就他倆對唐王莊嚴而肅穆的歌功頌德和相形之下自卑、自賤、自罪作過較詳細的剖析,這里從略?傊,從思想文化上看,對君主的無限的頌揚與臣下的自卑、自罪是一個問題的兩方面。韓愈、柳宗元等把自己的“身體發(fā)膚,盡歸于圣育;
衣服飲食、悉自于皇恩!薄白x六藝之文,修先王之道,粗有知識,皆由上恩!迸c這種稱頌相應(yīng)的是說不盡的自責和自罪之詞,愚昧呀、鄙陋呀、負恩呀、惶恐呀、有罪呀、該死呀等等,沒完沒了的自辱、自責、自賤、自罪!這不單是韓愈與柳宗元個人品德問題,(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而是普遍的文化定式的規(guī)范。
臣下的罪感意識與忠孝觀念的絕對化也有著密切關(guān)系。中國傳統(tǒng)的社會關(guān)系由尊卑、貴賤、長幼構(gòu)筑,相應(yīng)的觀念是尊尊、長長、親親,忠孝觀念則是集中的體現(xiàn)。孝觀念主要是維護親親,忠觀念是維護尊尊。在發(fā)展中,忠孝逐漸一體化,移孝于忠,到了戰(zhàn)國后期,忠的觀念上升,秦漢以后,忠更重于孝。如果忠孝發(fā)生矛盾,孝要服從忠,即所謂大義滅親。忠孝一體化與家國一體化是相匹配的。忠孝對維持社會與家庭秩序都有其積極意義,比如孝道中對父母的敬、養(yǎng),忠對社會公共理性的恪守與盡職等,在歷史上與現(xiàn)實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歷史上的忠孝都具有絕對化的內(nèi)容,比如孝道的極致是孔夫子說的“無違”;
忠的極致是“危身奉上”、“專心事于主”。忠孝的最高精神是“順”,順的初層是服從,進而到盲從,一切都聽“上”的,“上之所是,必皆是之;
所非,必皆非之!保ā赌印ど型稀罚┳罡叩氖谦I身致死,即“盡忠報勞以致死”,“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
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忠孝培養(yǎng)的是對權(quán)威的絕對崇拜,這種崇拜是以臣民的絕對服從與自罪為基礎(chǔ)的。反過來說,沒有臣民的絕對服從和罪感意識,絕對的權(quán)威主義是難于建立起來,也難于實行。
中國傳統(tǒng)中臣民的罪感意識還與嚴酷的刑罰與盛行的“誅心之罪”有密切關(guān)系。傳統(tǒng)的“文網(wǎng)”之密,使人膽戰(zhàn)心驚。秦規(guī)定,凡觸犯“以古非今”、“偶語詩書”、“誹謗”、“妖言”之條,輕者棄市,重者滅族。漢承秦制,誅心之罪不亞于暴秦,犯罪條科有:非議詔書、非所宜言、誹謗、腹誹、不道、詆欺、不敬、大不敬、大逆不道等等。這些罪名沒有明確的條格,君主看不慣,聽不順即是罪,其中“腹誹”罪最為典型,只要說你“心懷不滿”就可以治死罪。韓非有兩篇名作,一是《說難》,一是《難言》。文章寫的洋洋灑灑、淋漓盡致,把臣下向君主進言的心理狀態(tài),諸如膽戰(zhàn)心驚、揣摩心計、謹小慎微、遣詞用字、進言時機、態(tài)度語氣、深淺表達、明暗取舍等等,都做了細致的分析,而文章核心是講臣下的“怕”,講臣下面對君主的恐懼心理。臣下講的是一回事,君主聽起來可能是另一回事,常常是南轅北轍,忠奸顛倒,說不定那一點惹翻了君主,就落的個引火燒身,“小者以為毀訾誹謗,大者患禍災(zāi)害死亡及其身。”君主殺人太多了,多數(shù)人被嚇怕了膽,造成了臣下普遍性的恐懼感?謶指信c罪感雖然有別,但時時刻刻怕犯罪的心理正是形成自罪心理的前提。所以專制主義總是以恫嚇作為維持其統(tǒng)治的基本手段之一。
我上邊說的是臣民的罪感意識,但決不是說這是唯一的。在歷史上還有道高于君的理論和觀念,并相應(yīng)的也有不少敢于與君主爭長短的忠諫之士,但從總體上說,這種人是鳳毛麟角,缺乏普遍性。
幾千年來形成的臣民罪感意識,幾乎成為人們一種自然的本性。我們的生活經(jīng)歷也證明了這一點。在過去相當長的時期,我們所有的人都處于愚者、錯者的地位,一切都要等待“上”的指示與教育。在我們的思維方式上形成了一個穩(wěn)固的模式:千錯萬錯,都是自己的錯。在“文革”中有一句順口溜是:“站不完的隊,請不完的罪,寫不完的檢查,流不完的淚!彼鼜囊粋側(cè)面說明了千錯萬錯,都是下邊的錯。當我們回顧以往的歷史時,常常會提到“風(fēng)派”問題。很多人對所謂的“風(fēng)派”現(xiàn)象進行了譴責,這無疑是有意義的,對提倡人的自主精神大有裨益;
有過“風(fēng)派”表現(xiàn)的人也著實應(yīng)該做些反省。個人反省固然必要,但這還不是根本性的,如果把我們過來的人都不加遮掩而赤條條地亮出來,老實說,能有幾人沒有“風(fēng)派”表現(xiàn)?我冒昧地說一句:全國也找不到幾位!有一位現(xiàn)代鯁介大儒受到學(xué)界許多人的褒揚,就是這位大儒也有隨風(fēng)“自罪”之言。你看他在多年之后,談到被人贊譽的“冒犯”之事時,幾乎用的都是自責之詞,如“狂妄冒犯”、“無所原恕”、“負疚于衷”、“敬領(lǐng)教訓(xùn)”等等。這也可視為謙辭,但這也是我們前邊說到一種文化“定式”。只要認同這種文化“定式”,就必然把自己劃在錯罪之列。所以問題不僅僅是要譴責“隨風(fēng)倒”的現(xiàn)象,我們應(yīng)更深層反思索一下當時思想文化定式,這個定式就是:最高的“上”是永遠正確的、是教導(dǎo)者,在下的所有人在認識論上是錯者,是被改造者、是愚者。應(yīng)該說我們過來的人絕大多數(shù)程度不同地都接受了這個定式。為什么大家都接受了這個定式,這需要另行論述,此處不論。試想,你只要接受這個定式,不管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能不“緊跟”嗎?上邊的風(fēng)向變了,你能不做“風(fēng)派”嗎?比較年輕的同志對“緊跟”這兩個字的意義沒有體驗,過來的人都知道,“緊跟”是極其嚴肅的政治問題,是“立場”、“態(tài)度”和“情感”的頭等大事,僅這兩個字就有說不盡的場景和甘苦滋味!所以我在這里特別要提一下知識界,大可不必互相糾纏和互相指責對方是“風(fēng)派”云云,倒是應(yīng)該反思一下,我們緣何把這個思想文化定式視為神圣的、不可懷疑的?作為歷史的考察,我認為這個“定式”是幾千年來臣民錯罪意識在新情況下的繼續(xù)。如何從臣民的錯罪意識中走出來,走到公民的自主意識,這是一個遠未完成的歷史課題。對此不可不察,不可不進行反思!
2004年2·12日定稿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