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shù)字閱讀:不只是指尖上改變] 健身改變的不只是身體
發(fā)布時間:2020-03-26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4月23日是 “世界讀書日”,為鼓勵人們閱讀,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特將為這一天定為讀書的日子。每年的這一天,各地的書店都會懸掛出醒目的慶祝標志并舉辦各種各樣的讀書活動。而作為西班牙著名作家塞萬提斯和英國大文學家家莎士比亞以及中國明代大戲劇家湯顯祖辭世的日子,這一天也是“世界圖書和版權日”,以此向全世界的書籍及作者表示感謝和尊敬。
然而今天,傳統(tǒng)的閱讀方式頻遭考驗,數(shù)字閱讀日益成為網絡版權之“殤”。
數(shù)字化閱讀:機遇還是挑戰(zhàn)?
2010年第七次全國國民閱讀調查報告顯示,18到70周歲國民的紙質圖書閱讀率達到了50.1%,多年的下降趨勢得到遏制。顯然,這個數(shù)字并不能說明人們閱讀興趣下降,因為在網絡迅猛發(fā)展的今天,數(shù)字化閱讀的發(fā)展勢頭正勁。此次調查中,18到70周歲國民接觸過數(shù)字化閱讀方式的人數(shù)比例達24.6%。
中國出版集團公司總裁聶震寧也觀察到,人們閱讀方式正在發(fā)生變化:網絡閱讀群體不斷擴大,紙介閱讀比例下降。說數(shù)字化閱讀搶奪了紙質圖書的部分市場并不為過,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的一項調查也表明,91%的電子書閱讀者不會再購買該書的紙質版。
閱讀數(shù)字化的時代,知識在普及、傳遞,然而對書籍和作者的尊重卻略顯不足。此次國民閱讀調查報告得出這樣一個數(shù)字,網民收費閱讀的上限是3.45元。更多的用戶更愿意享受 “免費午餐”的樂趣,經營商通過“盜版”獲益,而出版商和作者卻叫苦不迭。
今年3月,在一次由國家版權局主辦的網絡版權研討會上,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透露,國務院于去年10月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專項行動,至今已經開展半年時間,并且表示還將延期3個月。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閻曉宏在專項活動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就曾公開表示,打擊互聯(lián)網領域里的侵權盜版也是這次專項行動的一個重點。
盡管網絡時代識產權的保護越來越受到重視,網絡版權爭端卻屢屢發(fā)生。
去年10月,中國電影著作權協(xié)會理事長朱永德宣布,2011年1月1日起,國內網吧、長途大巴播放電影必須繳納一定的版權費用,一句“將聘請地方上有人脈關系的人員進行收取”更是在本就沸沸揚揚的輿論中投下了一顆“重磅炸彈”。
今年3月,當記者再次見到朱永德時,詢問起版權使用費的收取情況,朱永德說道,“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準備工作沒有做好不會匆忙收費!比欢瑥膸啄昵暗恼{研到宣布開始收費的3個月時間里,版權使用費的收取工作仍然難以推進。
就在收費難以開展時,網絡版權維權事件屢見報端。今年年初,國家廣電總局的一紙禁令叫停了國內知名p2p下載網站BtChina和VeryCD的免費下載服務。從去年就開始的作家與百度文庫之爭,終于在今年3月15日已公開信的形式正式開戰(zhàn)。而隨后,音樂界與百度音樂的另一場戰(zhàn)爭也許又將隨之展開。
法律進程:一路小跑還氣喘吁吁
百度文庫事件沒有結束。盡管作家的聯(lián)名聲討到慷慨陳詞,盡管官方關注、網友支持,屢獲聲援,然而百度雖然步步退讓卻始終保持了文庫運行的底線,版權人的權益保護遠未實現(xiàn)。
有人指出,作家應該求助法律,畢竟15名律師也發(fā)出了聲援書。中國文字著作權協(xié)會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解釋,經過評估,發(fā)現(xiàn)在既有的法律框架與網絡環(huán)境下,著作權人由于侵權事件所帶來的實際損失不好證明,而侵權人違法所得的收入也無法計算。
法律的有待完善和現(xiàn)實情況似乎成為這一事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理由。其實早在2005年,百度就因為提供下載MP3,敗訴華納等七大唱片公司。而后百度更改了運作模式,從提供音樂轉變?yōu)樘峁╂溄印T?008年,百度利用從美國《數(shù)字千年版權法案》學來的“避風港原則”即“網絡存儲空間提供者如果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服務對象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侵權的不構成侵權”反敗為勝。
此次百度文庫為自己辯護也利用了“避風港原則”,辯稱不知道也沒有理由知道網友上傳作品是否侵權。而盛大文學法務部則強調“紅旗原則”,即“當侵權行為明顯到如同鮮艷的紅旗一樣,連普通人也一眼能夠看出時,網絡服務商就不能夠再視而不見,應該主動負起監(jiān)測、刪除、排除的義務”。
正是對兩個原則的應用各持己見,并且受民事訴訟中的“誰主張誰舉證”這一規(guī)則的影響,版權人想要舉證維權困難重重。所以,本可以成為網絡版權經典案例的百度文庫爭端淪為一場口水仗。
對此,力促談判的北京市版權局副局長王野霏說道,如果是個體的問題,當然支持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但實際上百度爭端的核心是現(xiàn)有法律和互聯(lián)網的不適應。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是不是在現(xiàn)有法律框架下推動修法。
1999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開始對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進行調研,起草了審理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稿。后又經多次研究推敲,幾經修訂,形成了現(xiàn)在的《網絡著作權司法解釋》。
此外,還有2006年7月1日實施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條例》中“避風港原則”與“紅旗原則”同時存在,也是人們對其中的解釋和應用各執(zhí)一詞,爭議不止的緣由所在。
雖然有律師和版權部門把網絡版權糾紛歸結于法律有待完善,但是法律修訂雖然一路小跑但也難負重望;ヂ(lián)網分析人士謝文認為“避風港原則”引起的爭端不是法律本身的問題,而是司法解釋有失公允。而且他也指出,在司法和執(zhí)法層面,百度這樣資金雄厚、地位穩(wěn)固的大公司還是處在強勢地位。
在目前的賠償制度下,即使訴訟順利進行,被侵權人的損失也難以彌補。謝文表示,即使百度對未授權作品進行了刪除的處理,之前在線的點擊率和下載閱讀的數(shù)量也難以計數(shù),版權所有人仍舊無法獲得由此產生的版權費用。
版權付費:有多痛
如果把中國版權所有人與經營者的斗爭比作螞蟻對大象,那么誰才能擔負與大象抗衡的責任?
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張平教授例舉美國的版權代理商、行業(yè)協(xié)會后談到,單靠權利人個體的力量,很難維權。
其實,中國并非缺少這樣的組織,影著協(xié)、文著協(xié)、作協(xié)……然而在維權路上,利益的分割常常引人遐想,正如去年影著協(xié)主張網吧電影收費一事難有下文一樣,往往還未能完成保護版權、給權利人牟利的“使命”,便惹上“坐地收錢”的罵名。
行業(yè)協(xié)會建立起令人信服的收費制度,制定出讓各方滿意的分利模式是第一步,然而面對公眾,網絡收費似乎也困難重重。
在保護版權觀念深入人心的今天,話語總比行動來得簡單。路金波在博客中以韓寒《他的國》為例,例舉了曾火熱的免費章節(jié)在進入“收費”的第一天后,愿意花2元錢接著看的用戶是7位而不是7位數(shù)的道理。“誰都知道韓寒作品在發(fā)布幾小時后網絡上就會有無數(shù)盜版全文,為什么要花錢看呢?”
無論是付費閱讀、付費觀影,想從用戶口袋里掏錢似乎不易。而在2009年BT下載被關停的時候,騰訊科技曾對盜版光盤銷售市場進行調查,認為BT關停有可能讓盜版光碟“起死回生”,而這也證實了維護版權在實際的票子面前著實困難。
相關熱詞搜索:指尖 改變 數(shù)字 數(shù)字閱讀:不只是指尖上改變 數(shù)字云平臺下載安裝 數(shù)字通指尖云平臺智慧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