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發(fā)布時間:2020-09-17 來源: 對照材料 點擊:
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一、統(tǒng)籌謀劃部署 ?1.貫徹中央和省市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每年初研究制定全院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確定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
?2.定期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形勢,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季度專題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不少于一次。
?3.抓好責任分解,明確各責任主體的職責;督促學院各黨支部按照省、市委要求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動學院各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各自工作;院黨委書記與院各黨支部書記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4.逐項對照主體責任清單,每年年底前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的情況。
?二、健全工作機制 ?5.研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并督促學院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反腐敗協(xié)調小組的領導。
?6.進一步完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檢查考核實施辦法》,堅持院黨委委員帶隊檢查考核,改進檢查考核機制,完善科學規(guī)范的考評體系。
?7.強化院黨委對責任制考核結果的運用,制定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院黨委委員約談考核結果排名后三位部門一把手的
制度。
?三、強化權力制約 ?8.按照《學院“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試行)》文件要求,認真執(zhí)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9.完善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成員及各部門正職領導在考核工作匯報會上述廉等制度。
?10.深化黨務、政務及各領域辦事公開工作,推動權力公開透明、陽光運行,以規(guī)范權力運行、防止利益沖突為重點,加強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事項和重點對象的監(jiān)督。
?四、選好用好干部 ?11.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和干部“帶病提拔”等問題倒查機制,堅決防止和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分類考核評價體系,完善考核機制,增強干部選拔工作透明度,提高選人用人科學化水平。
?13.加強對黨員干部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糾正和查處“為官不為不廉”等問題。
?五、深化作風建設 ?14.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省市有關要求,堅決糾
正“四風”,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
?15.努力改進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干部生活作風,努力改進學風、文風、會風,完善作風建設制度,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常態(tài)化長效化機制。
?16.認真履行學院黨委廉政承諾,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四風”突出問題。
?六、堅決懲治腐敗 ?17.領導并支持紀檢部門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聽取工作匯報,解決重大問題。全力支持紀檢辦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
?18.加強對各支部、各部門正職的監(jiān)督。
?19.支持紀檢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加強執(zhí)紀隊伍建設,積極推動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為紀檢履行職責創(chuàng)造條件。
?七、加強法規(guī)制度建設 ?20.嚴格執(zhí)行一把手“三個不直接分管”、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禮品禮金上交登記等制度。
?21.建立院黨委班子成員之間常態(tài)化的談話提醒制度,對存在的問題早發(fā)現(xiàn)、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廉政約談制度。
?22.嚴格執(zhí)行嚴明組織紀律、加強請示報告制度,班子成員涉及個人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外出等應當向組織如實請示報告。
?八、深化黨風廉政教育 ?23.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和從政道德教育,深化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4.加大對黨紀國法學習宣傳力度,加強“講規(guī)矩、守紀律”專題教育,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25。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和新聞宣傳工作長效機制,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委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和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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