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民主專制與馬太效應
發(fā)布時間:2020-06-03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小羅斯福能當上總統(tǒng),因為他手下有一員得力大將史密斯(Alfred Emanuel Smith)。這史密斯號稱“快樂戰(zhàn)士”,是美國民主黨掌門人,曾四次連任紐約州長。他還是一個不可救藥的民主制度擁護者。在他做州長的時候,有人發(fā)現(xiàn)民主也有毛病,就主張來點別的——比如集中或專制什么的。他一聽不高興了,痛斥這些人鼠目寸光,同時還說了這么一句千古名言:“解決民主帶來的所有問題的方法是更多一點民主!”如果我們不嫌畫蛇添足的話,似乎可以在他這名言后面在加上一句“解決專制帶來的所有問題是更專制一點”。我們不妨各自舉一點例子來讓外行看看熱鬧,讓內行看看門道。
關于“解決民主帶來的所有問題的方法是更多一點民主”,因為我們這里沒有現(xiàn)成的例子,只好舉別人的例子——就說美國吧。1984年.美國共和黨大會在得克薩斯州舉行,反對里根的人在會場外示威游行。有一個叫約翰遜的男子覺得光打打標語喊喊口號不過癮,就把一面美國國旗也燒了,一邊燒,還一邊興高采烈地大喊大叫:“紅、白、藍,我要叫你成碎片!”這一來,得州政府可抓住修理他的把柄了:馬上把他抓了起來,并立即以有意損壞國旗罪起訴他——讓他嘗嘗隨意“民主”的滋味!約翰遜不服上訴,這官司就一直打到美國最高法院,告來告去地拖了5年到1989年6月21日,最高法院以5比4的微弱優(yōu)勢做出判決:在公眾示威中燒毀國旗,是受憲法第一修正案“表達自由”條款保護的合法行為,約翰遜無罪釋放。這一判決出來,很多愛國的美國人都火了:國旗都可以燒,這也民主得太出格了。一個人如果連自己國家象征的國旗都拿來當廢紙,他還什么事干不出來?這樣的人還能不受到懲罰么?于是,群情洶洶奔走相告,在這些眾多愛國者的集體呼吁下,美國國會在4個月后出臺了一項《國旗保護法》,里面專門規(guī)定當眾燒毀國旗是一種犯罪行為——也就說,他們對民主帶來的問題的解決方法是收起民主,使用刑罰,看你幾個喜歡民主的家伙還亂來不亂來?桑腥司筒恍胚@邪:就在該《國旗保護法》生效的當天,即10月30日,又有一個叫埃里奇的婦女犯了神經以身試法:在國會山下當眾燒毀國旗一面!這下可惹惱了美國警察,馬上把她抓起來,準備用新鮮出爐的《國旗保護法》狠狠地修理她一通。該女士卻不想俯首貼耳接受懲罰,不停上訴,又把這官司推到了美國最高法院手中。對這燙手番薯,最高法院的判決再次叫人跌破眼鏡:還是以5比4的表決結果宣布埃里奇無罪開釋。至于國會剛剛通過的可以治這個女士罪的《國旗保護法》么,最高法院認定這個法律與憲法中“表達自由”的條款不相符,屬于“違憲”,所以不適用——沒辦法,在至高無上的憲法面前,普通法只好敗下陣來!因為按美國的“憲政”與“法制”,任何一種對焚旗事件所做的感情判斷和經驗判斷,在憲法面前都是軟弱無力的;
任何時候,普通法都不能有悖于代表國家最高原則和民眾根本利益的憲法!我們從這個案例中看到,對待民主帶來的問題——燒毀國旗——有兩種解決的思路:一種認為這種民主太過分了,得收一收了,否則國將不國,民將不民,所以通過新的法律來限制這種過分的民主。換句話說,對民主帶來的問題,由集中由制裁來解決——這是美國國會的思路,恐怕也是我們國家在處理類似問題時的主要思路。還有一種思路則認為,民主帶來的問題,只能由民主的手段來處理——具體說來,就是用更民主的手段來處理,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放棄民主,使用暴力,這就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思路。那一種更合理,我們不難判斷:“愛國旗”,固然是愛國的外在表現(xiàn);
可愛民主愛自由,則是愛國更深刻更永遠的表現(xiàn)。也正因為有了這樣的民主和自由,美國自1776年建國以來二百多年,有記載的燒毀國旗事件也不過區(qū)區(qū)40對起。在處理完1989年公會山下燒毀國旗案后,一位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說過這樣一句耐人尋味的話:“如果一個國家連自己的國旗都允許你燒,那么你還有什么理由去燒它呢?”
至于“解決專制帶來的所有問題是更專制一點”,我們這邊倒有的是例子,隨手就可以舉出很多,隨便說兩個吧。一個在大陸:1930年2月,“中國自由大同盟”在上海成立,它的宗旨是在國民黨的專制統(tǒng)治下爭民主爭自由!魯迅也加入其中,還名列前茅。顯然,這個團體所以出現(xiàn),就是因為國民黨一黨獨大,一黨專制所致——是專制帶來的問題?梢鉀Q這個問題該怎么辦呢?國民黨的辦法是想方設法對其進行鎮(zhèn)壓,使其根本無法活動,結果,剛成立三個月,就只好自行解散,發(fā)其人之一的魯迅,還被浙江省黨部呈請一“墮落文人”的罪名全國通緝!“問題”因此得以徹底“解決”!魯迅在后來回憶這件事時,曾這樣寫到“四五年前,我曾加盟于一個要求自由的團體,而那時的上海教育局長陳德征氏勃然大怒道,在三民主義統(tǒng)治之下,還覺得不滿么?那可連現(xiàn)在給與著的一點自由也要收起來了。而且,真的收起來了!毙Ч绾文?魯迅接著寫到“每當感到比先前更不自由的時候,我一面佩服陳氏精通王道的學識,一面有時也不免想,真該謳歌三民主義的。然而,已經晚了(見《關于中國的兩三件事》)!笨,這不“解決專制帶來的所有問題是更專制一點”的生動例子么?還有一個是臺灣:李敖當年在嘲笑民進黨大員紛紛討好國民黨領袖時,曾這樣一一挖苦:說民進黨的周玉清,以國大代表的身份參加投票,不把票投給自己一方,卻把票投給國民黨的蔣經國,而且還“當眾違法亮票,以為取信討好國民黨”;
另外還有什么民進黨的成員參加簽名“吁請蔣經國先生競選連任”,而蔣經國死后,許多民進黨成員還“號啕大哭”、“連署致敬”、“表示悼念”,更有女黨員大呼“非常沉痛,那種心情不亞于月前我丈夫逝世!”李敖對此是深惡痛絕,直言斥之“無恥”!還說“諸如此類的事件,真是寫不勝寫,大笑之余,真浩嘆民進黨‘忘了我是誰’也(見《民進黨的媚骨》)!钡拇_,從一方面看,民進黨的表現(xiàn)是媚骨十足,可堪一笑;
可,我們要換一個角度來看,則他們面對的是以專制為其特征的國民黨,他們若不這么做,而讓國民黨覺得有“問題”的話,那國民黨采取的措施恐怕就只能是“更專制一點”,那時,不要說他們民進黨能像現(xiàn)在這樣咸魚翻身,能不能繼續(xù)生存下去,那還是問題呢——魯迅及“自由大同盟”的遭遇就是前車之鑒!所以,為了防止更大的鎮(zhèn)壓臨頭,他們也就只好先“自我約束”一番了。這叫在那家山砍那家柴,當誰的和尚撞誰的鐘!
這種“解決民主帶來的所有問題的方法是更多一點民主”與“解決專制帶來的所有問題是更專制一點”或者也可以稱做“政治”的“馬太效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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