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xis在音樂教育學中的含義和翻譯方式比較
發(fā)布時間:2019-08-08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近年來,在西方音樂教育領域興起了一種叫做“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或“Praxial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的音樂教育哲學思想。隨著這一音樂教育哲學思想在我國的傳播,有必要對“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的中文翻譯進行探討與研究。
在大多數(shù)中國的英漢字典中,“Praxis”一詞直接被譯為“實踐”,例如《新英漢詞典》中的三種譯法:1.(藝術、科學方面的)實踐,運用;2. 慣例、常規(guī)、習慣;3.(語法等的)一套例題或習題 ① 。因此,“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最直接的中文翻譯,可以是“以實踐為基礎的音樂教育哲學”(或“音樂教育實踐哲學”)。然而,把“Praxis”簡單地翻譯為“實踐”并不能包含“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的音樂教育學和教育哲學的準確含義。以下將從哲學、語言學、教育學和音樂教育學的不同角度對“Praxis”的含義逐一進行分析與闡述:
一、Praxis在哲學上的含義
古希臘時期,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把人類對外部環(huán)境進行認知的體系分為理論(theoria)、技術(techne)和Praxis三種知識體系,而不是當今在我國普遍流行的理論和實踐兩種認識體系的二元分類形式。
亞里士多德把Praxis的知識視為一種平行于理論知識(theoria)和技術知識(techne)的第三種知識體系,并把它與其它兩種知識體系進行了比較。按照亞里士多德的觀點,理論知識被認為是不變的、絕對的和普遍的知識(例如,有關三角的幾何學知識)。后來的西方哲學家將這種理論知識描述為“認識外部客觀世界的知識”。與理論知識相對應,亞里士多德描述了另外兩種生產(chǎn)性知識:技術知識和Praxis知識。盡管這兩者都具有在過程中產(chǎn)生知識的性質(zhì),但技術知識和Praxis知識卻在其本意上是不同的。技術知識是一種關于行為中的知識或已經(jīng)懂得如何做的知識,它存在于人們在展開行動之前就已經(jīng)預見到行動結(jié)果的知識(例如,一個陶藝工人開始制作茶壺,使用已經(jīng)完成的茶壺為指導,并由此知道這個茶壺的式樣和功用,等等)。與技術知識不同,雖然Praxis也是一個產(chǎn)生知識的方式,但Praxis知識是一種在現(xiàn)有行動中探索,從而懂得如何去做后續(xù)工作的專門知識。因為,Praxis知識處在一個與技術知識不相同的情景之中,它依賴于在行為過程中通過不斷地思考和比較,進而產(chǎn)生新的知識對后續(xù)的自身行為進行預見和指導,而不是像技術知識那樣有現(xiàn)成的技術指導。特別是,產(chǎn)生出Praxis知識的實踐領域主要是人文科學方面,其行動過程植根于不同的人類社會和風俗的情形之中,它的準確的結(jié)果是不可能在開始的時候就提前預知的,因為社會的風俗環(huán)境各有不同且不斷演變。因此,為了達到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是因人而異、因情境而不同的,它既不可能持續(xù)不變,也難以對這些手段和方法進行準確無誤的詳盡分析與判斷。由此可知,Praxis知識是實踐知識,但這種實踐所意味的不是簡單的體能上的實踐,而是強調(diào)在實踐中辯證地分析與思考,以期對后續(xù)的行為產(chǎn)生正確的指導。
西方哲學界把亞里士多德提出的Praxis知識體系定義為“主動的或有目標、有意圖的行為”(Praxis in Aristotle includes voluntary or goal-directed action)。與此同時,他們把技術知識干脆簡明地定義為“熟練的制造技術”(skilful manufacture),借以把Praxis知識與技術知識的不同含義區(qū)別開來②。
從上述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技術知識體系與Praxis知識體系的主要區(qū)別在于:技術知識所主要涉及的是一個在物質(zhì)需求驅(qū)使下的生產(chǎn)技術過程;有嚴格的操作程序和標準,用于對過程的嚴密控制;產(chǎn)生一個有實際用途的物化產(chǎn)品;較少需要執(zhí)行者的主觀思維能動性。而Praxis知識主要涉及的是社會活動的實踐過程;與不斷變化的客觀環(huán)境密切相關,不能主觀設定環(huán)境狀態(tài),不能控制環(huán)境變化,只能在變化的環(huán)境中去適應、影響和誘導環(huán)境向有利的方向發(fā)展變化;產(chǎn)生一個有明確實際用途的社會成果。
為了與我國普遍接受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知識的二元對立統(tǒng)一哲學分類方法相對應,技術知識和Praxis知識體系似乎都只能被歸類在實踐知識體系之下。但是無論是英語中的“Practice”還是中文中的“實踐”都較多地側(cè)重于肌體上的體驗和訓練。因此,在對Praxis進行中文翻譯時,必須把包含其中的強烈思維特性突出地體現(xiàn)出來。
二、Praxis在語言學上的含義
從語言學的角度看,“Praxis”一詞源于希臘語③,后被英語接受,并以Praxis為基礎衍生出另一英語詞匯“Practice”。但作為已成為英語用詞的外來詞匯,“Praxis”在英語區(qū)域的流行程度遠遠低于“Practice”。同時,“Praxis”和“Practice”的英文含義也是不同的。在Longman英文字典中,對Practice有許多層次的解釋,排在前兩位的是: 1.相對于觀點、意圖、規(guī)則等的實際應用或執(zhí)行,其基本要點是行動(actual use or performance as compared with the idea, intention, rules, etc. on which the action is based. );2. 獲得技能的體驗(experience of a skill as gained by this.)。而對Praxis的解釋僅有兩種:1. 基于習俗的實踐(customary practice.); 2.藝術、科學或技能方面的訓練或?qū)嵺`(the exercise or practice of an art, science, or skill.)④。在極為詳實的Collins英文詞典中,對practice前五位的解釋是:1.通;驊T例性的行動或進程(a usual or customary action or proceeding.);2.為達成熟練掌握而在某一活動過程中的反復演練(repetition or exercise of an activity in order to achieve mastery and fluency.);3.通過對某一技能或動作的重復,借以對其掌握的條件(the condition of having mastery of a skill or activity through repetition.);4.專業(yè)訓練(the exercise of a profession.);5.做事的動作(the act of doing something)。而對Praxis的三條解釋是:1. 專業(yè)或研究領域內(nèi)與理論相對立的實踐或?qū)嵺`方面(the practice and practical side of a profession or field of study, as opposed to the theory. );2.實踐鍛煉(a practical exercise.); 3.公認的實踐或風俗習慣(accepted practice or custom)⑤。在英文版牛津哲學分類辭典中,Practice的詞條沒有被收錄,對Praxis的基本解釋是“主動或有目標、有意圖的行為”,而最后的補充性解釋是“與金錢需求相關的異化勞動相反,Praxis 也是一種真實的自由、自覺和可信的行為”(Praxis is also connected with genuinely free, self-conscious, authentic activity as opposed to the alienated labour demanded under capitalism)⑥。對這三種權威英文詞典的解釋進行歸納,可以體會出Practice與Praxis含義的明顯不同,Practice側(cè)重于體能實踐的重復與訓練,以期掌握操作技能;Praxis哲學意義較強,主要特征是實踐過程中的思維性活動,側(cè)重于專業(yè)研究的實踐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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