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肅:歷代王朝崩潰的共同特點:迷信“有兵在”
發(fā)布時間:2020-06-19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關于王朝更迭的規(guī)律,人們研究過無數(shù)次,以下這篇載于《南方都市報》的雜文很值得一讀。它只講了一條道理,即統(tǒng)治者不知道見微知著,了解危機積累的狀況,而只迷信“有兵在”,最終一敗涂地,江山變色。而新的政權上臺后,到一定時候,甚至剛建立政權時,也迷信“有兵在”,于是再積累腐敗和社會矛盾,再像被其推翻的政權一樣更迭。
所以,1940年代末,黃炎培在延安窯洞里與毛澤東長談,一個重點就是如何避免王朝興衰的周期律,避免“其興也勃,其亡也忽”的規(guī)律。毛澤東信誓旦旦地說,我們不會走歷代王朝的老路,因為我們克服周期律的法寶是民主。言之鑿鑿,行之緲緲。毛掌權后的行為特別是晚年的極左路線加上個人獨斷成了食言者的生動例子。
如今我們?yōu)槭裁催要研究王朝更迭的規(guī)律?因為歷史永遠是現(xiàn)實的一面鏡子。光靠強制力維持政權是不夠的,還需要人心。這就是政權合法性的基礎問題。過去時代的合法性靠道德、法統(tǒng)和開明統(tǒng)治,即領導者講究德行,不那么貪婪無恥,給人民休養(yǎng)生息,給予一些言論和表達自由,同時通過法度來約束統(tǒng)治者自身。但只要封建專制制度不除,這種合法性總是有限。于是,即使是開明的統(tǒng)治者也幾乎無法隨血緣關系而延續(xù),最終仍然無法避免王朝崩潰。
到了現(xiàn)時代,則是靠民主和法治來維護統(tǒng)治的合法性,定期選舉領導人,并且全社會依靠法治,無人成為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者。至于社會沖突矛盾如何解決,也是靠捍衛(wèi)人權和自由,給人民自由表達怨氣的機會,給統(tǒng)治者以警示,調整政策,特別是社會政策,防止過大的社會、階級和族群差別導致社會激烈的沖突。和諧社會也者,就是及時傾聽人民的呼聲,以公正分配和福利安排來避免社會沖突;
但是,沒有根本的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制度,和諧社會同樣會言之鑿鑿,行之緲緲。
甚至在20世紀,王朝崩潰的規(guī)律仍然明顯可見。前蘇聯(lián)東歐政權曾經(jīng)迷信“有兵在”,結果當人民的不滿積累到爆發(fā),政權崩潰幾乎是一夜間的事情。羅馬尼亞的獨裁者齊奧塞斯庫夫婦是在幾天內就被處死的,以平民憤,而柏林墻也在20年前轟然倒塌。關鍵是人心,統(tǒng)治者失去了人心之后,水泥高墻和槍林彈雨也止不住政權的崩潰。有人相信“有兵在”,于是不斷地給武裝力量加碼,高投入,發(fā)展和利用一切先進的強制手段。前蘇聯(lián)發(fā)展了強大的特務機關和強制武裝力量,發(fā)展了幾乎可以毀滅人類幾十遍的核武器,以為這樣就可以與另一個核大國美國相抗衡,同時嚇唬住反抗的民眾,以保政權永固。但是,在積累民心維護合法性上,統(tǒng)治者做得太少,最終既無自由又無生活水準普遍提高的民眾,只好用腳來投票。如今我們有人則在相信“有兵在”之外,也迷信只要GDP增長,就萬無一失。這同樣是一個誤區(qū)。社會矛盾和人心不滿并不一定在GDP增長后就完全消失。自由和公正、民主與法治才是GDP之外維護合法性絕不可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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