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寧:“共同善”與分配正義論
發(fā)布時間:2020-06-13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內容提要 社群主義關于社會平等和社會正義的論述,對人類關系模式的多樣性與社會正義原則適用范圍、以社會物品多樣性為基礎的多元主義分配正義論和復合平等觀進行了系統(tǒng)的理論分析。它將正義問題的哲學分析與社會政策聯(lián)系起來,不僅深化了對分配正義的認識,為當代社會分配的復雜性和可能的對策思考,提供了有重要思想價值和現實意義的論證。對我們澄清以社會福利的實施為目的的社會政策研究中存在的價值觀與方法論問題,也有重要的啟示作用。
關 鍵 詞 共同善 分配正義 社群主義 社會政策
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是20世紀80年代在批評新自由主義的政治哲學基礎上興起的一股社會政治思潮。它針對過度原子化的個人主義思潮及其對人類社會的消蝕作用帶來的破壞,重新探討公民人文主義{1}即積極自由的價值觀,試圖通過恢復西方社會古老的共同體傳統(tǒng)來克服新自由主義所鼓吹的個人主義傾向和道德利己主義。作為一種社會理論,社群主義也是對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日益高漲的全球化浪潮的回應。它通過闡述共同體的政治與文化價值來倡導社會的平等和公正,并用社群(community)和地方性力量來抗衡“全球化這個政治與經濟進程糾纏在一起的網絡” 正在制造的“越來越大的不平等”{2}。在關于社會的平等和正義的闡述中,社群主義表達了大量對社會政策的發(fā)展有直接的和重要啟發(fā)意義的社會福利思想。其中米勒從人類關系模式的多樣性對社會正義原則適用范圍的分析與規(guī)范,沃爾澤根據社會物品的多樣性提出的多元主義分配正義論和復合平等觀,為當代社會分配的復雜性和可能的對策思考,提供了有重要思想價值和現實可能意義的哲學論證。
一
作為一種政治哲學,在與新自由主義的論戰(zhàn)中,社群主義圍繞共同善的理念討論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闡述了它的國家理論,提出了公共利益優(yōu)先于個人權利的主張。這種政治理論也被稱為公益政治學{3}。
社群主義的公益理論是圍繞著個人與社群的關系展開的。在與以羅爾斯為代表的新自由主義的論戰(zhàn)過程中,社群主義者指出,羅爾斯認為,“自我(self)”是一個個人占有性概念,自我作為一個“占有的主體”{4},它將自身所具有的各種屬性和目的看作是自己先天固有的。因而,自我優(yōu)先于目的和價值,個人權利優(yōu)先于“善(good)”。對此,社群主義提出了相反的看法,他們認為,自我不是個人占有性的概念,而是社會占有性的。在本體論的意義上,“我們首先是一種社會生物,汲汲于在世俗中實現某種生活形式。{5}”社會紐帶不僅是一個情感問題,更是一種具有本體特質的構成性力量。
按照這種社會本體論的觀點,社群主義認為,在自我與社群關系上,社群構成性地決定自我,并決定了個人總是過著社群的生活。而在社會的權利關系上,他們提出了目的和價值優(yōu)先于自我,“善(公共利益)”優(yōu)先于個人權利的主張,與新自由主義展開了一場“公益”對“權利”的思想大論戰(zhàn)。在這場大論戰(zhàn)中,社群主義提出了放棄“權利政治學”,建立“公益政治學”的行動口號,亮出了公共利益優(yōu)先與個人權利的哲學旗幟,對20世紀80年代以來獨霸西方意識形態(tài)和社會福利與政策論域的新自由主義提出了根本的挑戰(zhàn)。
新自由主義關于權利優(yōu)先于善的觀點,從福利哲學的層面看,表達了這樣一種社會福利觀:個人權利看作是實現社會福利的前提。只有在個人充分享有自由選擇權的條件下,他才會對自己的生活承擔起責任!耙粋理性的人永遠愿意被給予更多的選擇機會”{6},而不是單純地依靠社會福利。與此相反,社群主義認為,善優(yōu)先于權利,并通過對公共利益的首要性的論述,闡釋了“共同善”的社會福利思想。麥金太爾指出,善是人類生活的最高目的;
人作為一個種類所追求的目標是過幸福的生活,而善所表達的就是人的全部生活中最好的生活。然而,要能夠過最好的生活或實現善,必須靠人的共同努力,遵循一定的實踐價值觀。這種實踐價值觀就是德性。而所謂德性則“是一種獲得性人類品質,這種德性的擁有和踐行,使我們能夠獲得實踐的內在利益,缺乏這種德性,就無從獲得這些利益!眥7}
德性存在的基礎是以共同利益為紐帶的人類共同體!斑@種利益是那些所有參與這一計劃的人認為是他們所共同享有的!眥8}在共享共同利益如公共服務設施、醫(yī)療、養(yǎng)老和教育服務帶來的好處的過程中,人們的精神和性格中也培養(yǎng)起了將共同善當作首要的善的品質。因此,在一個共同體或社群內,人們對共同利益或共同善的追求,為德性的實踐提供了基本的社會背景條件;
同時,也為人們理解德性作為他們共生共存的社會生活的意義提供了內在根據,并將共同善作為它實踐的主要內容來看待。對于德性來說,追求共同善是它的本質性要求,也是個人在共同體生活中應具備的美德。而“共同善”的意義就在于:首先,個人生活在社群中。他從社群獲得個人生活的目的和價值,并在參與共同的活動的過程中形成心理上的“共生共存感”;
其次,共同善是個人利益與群體利益的有機結合,它倡導了一種由“互相信任、合作和利他的原則支配著”的道德價值觀;
其三,共同的善也是一種規(guī)范個人偏好的標準,它規(guī)定社群的生活方式,引導公眾的偏好趨向于共同善;
最后,共同善也是國家和社會的集體責任的確認,它賦予公民個人對福利要求權,為社會福利的實施提供了法律和道德的依據{9}。
除了一般道德的意義外,共同善也通過物化的和非物化的形式表現出來。所謂物化形式的共同善主要以公共利益的形式表現出來。它具體分為非物品形式的公共利益和物品形式的公共利益。非物品形式的公共利益具有如下特性:首先,它們是共享的。當它們提供給社群的某些成員時,其他人也同時享受了這些物品帶來的福利。其次,這些利益與每一個成員的利益都是相關的。第三,非物品形式的公共利益還表現出強烈的道德性質。它涉及一些基本的人際關系原則,如平等、利他、誠實、互助精神和為社會奉獻。公共利益的這種道德性質,決定了社會成員在使用這部分物品時,不能做占有性的對待,即排斥他人對此類物品的使用。而至于物品形式的公共利益,則是指由公共機構提供給公眾或個人的那些利益,即國家或社會提供給個人的福利。如以貨幣和實物的形式提供教育、醫(yī)療和住房等物品,以及向窮人和遭遇意外的人提供救助等。
共同善的非物化形式即是美德(virtue)。它是關乎人們的精神生活健康和幸福的道德福利。麥金太爾指出,就美德是人類幸福的源泉和生活的最高目的來看,它所提供的福利是一種終極性的精神福利。它“不僅維持實踐,使我們獲得實踐的內在利益,而且也將使我們能夠克服我們所遭遇的傷害、危險、誘惑和渙散,從而在對相關類型的善的追求中支撐我們,并且還將把不斷增長的自我認識和對善的認識充實我們。{10}”這就是說,本質意義上的社會福利,其更高的境界在于它是否向人們提供了精神成長所必需的那些東西,從而“使我們懂得更多的有關人的好生活是什么”的知識與智慧。
共同善與社群的關系決定了社群對其成員的福利功能。在所有的共同善中,不論它有多少種表現形式,基本的就是安全和福利兩大類。從公共利益的形成來看,人類的各種社群,從最古老的社群如家庭和家族、寺院、莊園和城鎮(zhèn),到現代的政治社群如政黨、國家,它們都是圍繞著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對個體的人來說,各種人類社群的基本意義,就是人們尋求安全和福利的場所;
而其基本功能,就是為其成員的生活幸福創(chuàng)造基本的條件。如果離開了安全和福利的提供,社群的存在就失去了它的基本價值。更重要的是,社群為人們超越個體利益、關注整體的生活提供了實踐的場域。在這個環(huán)境里,人們彼此熟悉、彼此關注、彼此依靠、彼此支撐,在直接而密切的交往互動中獲得全面的支持和安慰,享受著任何物質福利都無法滿足的精神福利。
總之,共同善的理論強調了整體福利的重要性和包括國家在內的各種社群在社會福利發(fā)展方面的主導作用。這對我們這個個人主義和功利主義盛行,人們生活追求日益功利化,關心自我和個人利益成為唯一的目的的時代,無疑是一種積極而有意義的思想,也是重建個人與集體關系,提倡集體福利價值觀值得向往的事。但是,如何將這種共同善變成真正促進人們生活幸福的事項,而不是變成某種專權或一些人奴役其他人的“合法性”借口,還需要將善與社會正義結合,使之變成具體的社會政策的議題,才能成為指導社會生活實踐的有意義的原則。對此,社群主義的思想家們將共同善的哲學理念與社會政策的現實考慮結合起來,對分配正義原則作了詳細論證。
二
分配正義問題是一個古老的哲學命題。一個社會或經濟體制的分配是否正義,卻不是可以靠某種單一原則就可以解決的。在不同的正義環(huán)境里,由于人們追求正義的基礎不同,其所要求的分配正義也就有根本的差別。從當代的爭論來看,新自由主義所主張的正義原則是普遍主義的,他們把個人權利能否實現當作正義的基礎,認為所謂的分配正義就是契約關系的正義或形式的正義,只要人們彼此尊重對方的個人自由或權利,平等地看待每一個人的自由,社會正義的目標就實現了{11}。
與新自由主義的觀點相反,社群主義把德性看作是正義的基礎,主張?zhí)厥庵髁x的正義原則。他們認為,德性不是存在于社群生活之外的某種超驗的品質,而是在社群生活中確立起來的。因此,正義的原則是和“應得賞罰”概念相聯(lián)系的。只有在對共同利益和社會善的共同理解基礎上形成的社群生活之中,個人才能夠根據這種利益和善的判斷來確定自己的根本利益的環(huán)境里,“應得賞罰”才是有根據的{12},正義的觀念也才能確立。
沃爾澤在論述他的分配正義理論時指出,分配正義是一種豐富的思想,但同時也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從平等的復雜性來看,可以分為簡單平等和復合平等。他分析說,人們通常在三種意義上尋求社會平等:第一,所有支配性社會善都應當重新分配,以便人們能夠平等地或更廣泛地分享它;
第二,所有社會物品的自主分配方式應當是開放的,以便人們在任何分配領域都能得到平等的對待;
第三,用某些新群體所壟斷的新的善替代當前占據支配地位的善,以便打破現有的統(tǒng)治和壟斷。在這里,第一和第三種類型實際是一樣的,都是主張簡單平等。第一種類型實際上是主張平均分配,試圖用對支配性的善平均分配即人人平均占有來打破對這種善的壟斷。第三種主張則是一種“輪流坐莊”的平等,雖然它試圖挑戰(zhàn)現行的統(tǒng)治和壟斷的不合理,但它只是針對某種形式的統(tǒng)治和壟斷的不平等。結果是“打破金錢壟斷將使金錢的支配性無效。別的善就會加入游戲,而不平等就呈現出新的形式。{13}”而第二種則是復合平等的主張。它充分估計到分配的復雜性,把不同社會善的領域和不同物品的關系看作是自主的,支配它們的分配方式也是各自獨立的。在其中,某些人對某領域支配性善的占有,可能會使他們在這個領域形成壟斷,但卻不會形成“贏家通吃”的現象。比如說一個政治領導人不應使他的政治權力變成經濟特權,教授的職位不能作為福利或榮譽給予那些與學術無關的人。
復合平等的主張揭示了分配的現實復雜性。沃爾澤據此提出了以物品意義為依據的三個分配正義原則:自由交換、應得和需要。所謂自由交換的原則是指商品的市場交換領域應遵循的原則。在他看來,“交換是一種互惠關系”。它是以貨幣為中介的互惠的和討價還價的過程。只要這種交換是自愿的和非強迫的,人們所獲得的物品與他們對這些物品的社會意義的理解相一致,這種交換就是公平的和正義的。而所謂應得的原則是指在共同體內,人們所具有的權利、能力、身份、地位和他對他人或社會所做出的貢獻相一致的原則,“表示一種非常嚴格的權利”,它“要求特定物品與特定個人之間有一種非常緊密的聯(lián)系!眥14}如果一個人靠裙帶關系而占據一個職位,使有能力的人不能得到這個職位,這就是不公平。
沃爾澤認為,分配正義中最為重要的是需要原則。因為,“需要產生了一個特殊的分配領域,其中需要本身就是正當的分配原則”。但是,“按需分配”也是有確定邊界和特定內涵的。首先,“按需分配”是以成員資格為基礎。成員資格表達了一種權利和義務相統(tǒng)一的要求,它的價值就在于共同供給上。其次,需要也是一個共識的領域。它是在特定社會背景條件下,由共同體的文化、宗教和政治信念指引,按照人們對其共同生活的理解而歷史地形成的。因而,任何一個社會對其成員的需要的滿足,都有一個確定的標準和模式,都呈現出特有的文化特征。正是這一特點,決定了在需要的領域,(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分配正義的問題是“根據其成員集體理解的需要來致力于滿足其成員的需要”{15}。
沃爾澤對分配正義原則的分析,看到了正義的基礎存在于不同社群的人們對社會善意義的多元主義理解之中,揭示了社會平等的復雜性。但是,把物品的意義當作解決社會正義原則爭論的依據,相信正義是這種基于不同利益而人為建構的東西,無疑會陷入相對主義的泥淖;
使正義這一概念失去其為人們所堅持的平等理想辯護的力量。對此,戴維·米勒從區(qū)分人類關系不同模式入手發(fā)展了社會主義理論。米勒所關注的是人們對社會正義的日常思考。他指出,從日常生活的角度看,人類的社會關系是多種多樣的。而我們所講的各種社會物品的分配,實際上就是由人們之間的關系的性質、形式和所包含的內容決定的。只有從人類關系的特殊性來考慮,社會正義的實施或社會正義原則的確定才是可行的。為此,米勒提出了一種闡述社會正義原則的新思路:從人類關系的不同模式來考察社會正義的實施范圍,重新定義分配正義原則。
在米勒看來在所有的人類關系里,有三種基本的關系模式,這就是團結性社群(solidaristic community)、工具性聯(lián)合體(instrumental association)和公民身份(citizenship)。在它們各自的內部,人們所遵循的原則或起支配作用的正義觀念分別為需要、應得和平等三個原則。需要的原則是指像家庭、村落、宗教團體、工作小組、俱樂部和職業(yè)協(xié)會,以及民族等這樣一些團結性社群所奉行的原則!霸趫F結性社群的內部,實質性的正義原則是按需分配。{16}”如果這種社群不能提供滿足其成員需要的支持,或者其成員不能依據其能力為滿足別人的需要做出貢獻,不能承擔相應的責任或盡自己的義務,這樣的社群就失去了其正義的性質。不僅如此,需要的正義性還依賴于具體社群所持的倫理信條。它會根據每一個社群或明或暗地所體現的“一種充分的人類生活必須滿足的標準意義,”對其成員的各種不同需要給予滿足。{17}需要的正義性把維護這種需要當作一個社會或較小的社會團體對其成員的責任,從而體現出社會的正義性。
應得的原則是米勒關注的另一個社會正義原則。他指出,應得與需要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常常是相互關聯(lián)的。有的時候,需要也呈現為應得的要求。不過,從調節(jié)人們的社會關系的角度看,兩者應有明確的界線。所謂應得原則是指在工具性聯(lián)合這樣的社會關系模式中,社會的分配是按照每個人的貢獻進行的。按勞取酬就是這一原則的基本特征。工具性聯(lián)合體是一個工作群體。這種模式的典范就是經濟關系或企業(yè)組織,人們在其中彼此雖然也有團結性的特質,也存在友誼、忠誠和相互的理解等緊密的聯(lián)系,但主導的關系是工具性的并受功利主義的支配!懊恳粋人是作為具有用來實現其目標的技術和才能的自由行為者加入到聯(lián)合體當中來”,為了追求相應的賞酬而聯(lián)合在一起,因此,“相應的正義原則是依據應得分配”,“當其所得與其貢獻相等時,正義就得到實現了。”{18}
當然,應得原則對社會制度的調節(jié)并不能決定整個制度的安排。從公民社會的角度看,現代社會是一個政治社會,它的特點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僅以社群團結和工具性聯(lián)合的方式聯(lián)合起來,而且以公民身份的方式聯(lián)合在一起。所謂公民身份是指社會的任何正式成員都是具有“公民地位的一組權利和責任的承擔者”。每個公民都具有共同的社會和政治地位,他們享有同等的自由和權利。因此,在政治社會里,“首要的分配原則是平等”{19}。
但是,在現實的政治關系中,如何平等地分配各種社會的利益,卻存在著兩種不同的有價值的平等觀。一種是分配性的平等,它與正義有聯(lián)系,即把平等地分配某種利益當作正義的要求。另一種平等觀不是直接意義上的分配平等,而是主張社會平等。這種平等也稱作地位的平等。它表達的是這樣的社會理想:在論及社會的不公平時,它主要不是關于分配的不公平,而是反對不平等、不適當的社會關系的性質。比如,社會分裂成窮人和富人使人們之間不理解、不信任甚至互相反對。
對于這兩種平等,米勒認為,第一種平等是通過指出特定的個人所得到的超出他的正當權利的分配來說明不平等的具體表現;
而第二種平等則是通過指出不平等的嚴重性在于整個社會的性質,從而闡釋這樣的社會理想:一個平等的社會才是正義的社會。沒有平等,社會正義也就無從談起。他指出,“‘對于平等的價值是以個人主義的還是以整體論的方式才能得到最好的理解?’這一問題,我的回答是‘兩者兼而有之’。我們不應當陷入認為只有一種有價值的平等而又必須在對那種價值的個人主義的或整體論的解釋之間做出選擇的窘境。{20}”但是,盡管如此,在米勒的心目中,整體論的平等觀比之個人主義的平等觀具有更高的價值。這是因為僅僅談分配的平等會使人們陷入到個人應得具體分配上,從而使平等與需要和應得的要求混為一談,使這一原則難以獨立地發(fā)揮作用。整體論的平等觀之所以更有意義,不僅在于它提倡一種平等主義的社會理想,而且還在于它所提倡的社會平等的理想“更為深刻地植根于當代社會的道德意識之中”{21},對現實的社會不公平和階級差別具有強大的思想批判性,能夠為建立一個正義的社會提供一種生活方式。而這種力量是分配性的平等所不具有的。
三
社群主義思想家關于平等和社會正義的探索,將正義問題的哲學分析與社會政策聯(lián)系起來,對社會政策研究有重大意義。社會政策研究是一種極具現實針對性的活動,同時又是一個需要進行復雜的分析與判斷的領域。揭示社會問題的根源,闡明對待這些問題的基本立場與價值觀,提供社會行動的原則和方法是社會政策研究的基本職能。要承擔這樣的職能,必須解決研究的規(guī)范性和研究的知識基礎與方法的問題。換句話說,社會政策研究應該是知識論、價值論和方法論相統(tǒng)一的領域,與之相關的研究構成了社會政策研究的基礎。然而,在現實的研究中,人們卻往往忽視了這一點,使社會政策研究產生了重大缺陷。
美國社會哲學家范伯格在討論社會科學研究的“一般規(guī)范性問題”時指出,規(guī)范性問題要求研究者“放棄中立,投身于人們利益和思想完全受其左右的道德舞臺”,在那些“相互沖突的實踐規(guī)范和政策中”決定自己的價值立場,對那些涉及重大決策的基本問題作出闡述和選擇{22}。在這里,一般規(guī)范的討論除了表明立場、觀點和態(tài)度的意義以外,還有更深層的價值。這就是闡述一種社會理想并對現行的制度與政策背后所隱藏的理念和價值觀作出批判性的理解,以矯正其理論和實踐上的偏差。社群主義關于共同善和分配正義理論深刻地體現了這一點。在它的理論家看來,共同善和多元主義的分配正義原則不僅是對生活世界的公平和正義的理想闡述,也是對這個世界的不合理的批判性認識。它所針對的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新自由主義的個體主義思想大行其道所帶來的社會危害,以及過分強調個人權利與自由而使人們的價值觀發(fā)生混亂的后果;
它對集體主義和社會正義這樣一些古老的價值命題作重新闡釋,力圖恢復日趨衰落的共同體意識并解決困擾當代社會的各種政治和道德問題。顯然,這種批判性的思考不僅對社會政治決策具有重大意義,對以社會福利為目的的社會政策研究也有直接的啟示意義。
從規(guī)范性研究的角度看,社群主義關于共同善的討論,不僅澄清了個人與集體關系上的社群主義立場,對社群的價值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而且也積極吸收當代社會政治理論的研究成果,在充分考慮共同善所涉及的復雜的社會經濟、政治關系的前提下,對社會福利理論研究有重大意義的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何者優(yōu)先的問題給予了明確的回答,規(guī)范性地提出了公益優(yōu)先于權利、德性在社會福利實踐中的引導性作用等社會政策研究的理念與假設,建構了一種福利集體主義價值觀。
更具有建設意義的是,社群主義對共同善理念的闡述,并不是囿于傳統(tǒng)集體主義價值觀的局限,用簡單平等的觀念看待人們對共同善的分享,而是提出了以復合平等為基礎的多元正義理念,對人類社會復雜的分配關系作出了規(guī)范性解釋。在他們看來,只有充分理解人類生活的復雜性,并對其作出有實際意義的分析,平等和正義的概念才能成為具有實際行動導向和批判性價值的規(guī)范概念。強調歷史文化的特殊性,強調社群的實踐和傳統(tǒng)對人們的個人情感與判斷所發(fā)生的具體而不是抽象的影響,倡導特殊主義的多元正義論。所有這些使得社群主義所理解的社會善與社會正義理念更具有可行的研究規(guī)范性。
就當前的社會政策研究來看,忌諱福利國家的“福利病”,擔心在發(fā)展社會福利的過程中使公民喪失責任意識,以及在更深層的政治意識上,懼怕發(fā)展集體的和公共的福利會導致極權和哈耶克所說的“通往奴役之路”的后果,使我們的理論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討論集體福利和共同善的勇氣,變得越來越趨于保守,更多的是認同新自由主義的福利主張,默認各種利益集團對公共利益的公開侵蝕與瓜分,而忽視日益加劇的貧富差別和社會不平等。在這樣的社會狀態(tài)下,理解并承認社群主義思想家們對平等和正義的批判性理解,特別是他們所闡述的復合平等和分配正義的多元主義思想,以一種規(guī)范性的理論分析去解決當前社會福利發(fā)展面臨的重大問題,對促進我們的社會政策研究無疑是一種可選擇的路徑。
社群主義的政治理論對社會福利與社會政策研究的貢獻也在于它對如何實現共同善和分配正義的理想作了細致的、有著邏輯的嚴密性的知識論分析。這種分析將關于權利和善的關系的哲學思辨轉化成了具有指導行動的原則和綱領意義的知識,為社會正義的實施提供了知識論依據。平等的觀念和分配正義的原則分別被與各種社會善(物品)的意義和社會關系的模式聯(lián)系起來,放到具體的社會情境下加以分析。這不僅提供了解決復雜社會關系中的平等和正義問題,而且提供了在貫徹分配正義原則的過程中平衡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關系、實現社會平等的路徑。這比起用“原初狀態(tài)”的假設和“無知之幕”的遮蔽來保證正義的首要性和中立性的羅爾斯主義,無疑是知識論進步。
社群主義對共同善與分配正義問題的價值論和知識論探討,也包含了一種方法論的思考和運用。這種方法論的特征,可以概括為反對普遍主義的特殊主義多元論的思想路線。在社會科學研究中,一元和多元、普遍與特殊的方法論之爭,一直是一個難纏的論域。社會學家們也試圖以價值中立和實證科學的姿態(tài)來超越這種爭論。而在社會福利研究領域,理論家們通常的策略則是將社會政策定義為“影響公共福利的國家行為”{23},或者是“有關‘救貧’、‘社會安全’和‘或迎或拒福利國家’問題的公共對策。”{24}這些定義主要秉承了蒂特姆斯將社會政策看作“一系列指揮行動實現既定目標的原則”{25}的觀點,從社會政策與意識形態(tài)的關系和所謂人民的“普遍意愿”來探索社會政策研究的方法,形成了意識形態(tài)分析的方法論傳統(tǒng),即所謂自由主義的或社會民主主義的意識形態(tài)主導的研究社會政策的取向。
社群主義的社會福利思想也表現出同樣的特征。所不同的是,社群主義思想家在堅持意識形態(tài)分析方法的同時,也致力于突破這種方法論的局限,發(fā)展了不拘泥于意識形態(tài)對立的多元主義的方法論。這就是在強調社群在理解社會正義和共同善的基本價值的首要性的基礎上,不僅承認人類生活的豐富性所導致的對共同善的理解或意義標準的多樣性,而且還力圖突破傳統(tǒng)方法論的意識形態(tài)困局,以一種兼收并蓄的方式將各種現代性的意識形態(tài)融于一爐。它所形成的融匯自由主義、社群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價值觀和方法論的理論,將那種僅僅局限于一種意識形態(tài)僵硬立場而排斥其他有價值的思想的教條主義思想,從社會正義理論和社會政策研究方法論中清理出去。這使得他們所闡述的社會正義原則不再停留在空泛的道義論訴求中,而成為能夠深入生活世界內部,在性質各異的特殊生活領域中指導生活實踐的具體行動原則,顯示出多元論的特殊主義方法論獨特的魅力和強有力的思想創(chuàng)造力。社群主義正是在這種方法論的突破中,使社群這一古老的觀念重新獲得人們的認同,并成為人們對抗全球化趨勢中的某些社會傾向的重要力量{26}。
當然,社群主義的理論也并非完善。首先,在當今社群關系空前復雜的情況下,社群價值觀能否承擔起生活在更大的政治社會中的人們對共同善的訴求,是它不能回答的問題。其次,多元正義的原則雖然有緊密聯(lián)系社會政策、接近生活世界的優(yōu)勢,但也不可避免的帶來彼此重疊、互相制肘,進而影響社會公平價值的問題。最后,社群主義的共同體意識雖然具有抗衡全球化對人類福利的破壞的作用,但是它是否會導致狹隘的地方主義和種族主義意識的崛起,也仍然是需要警惕的情況。這是我們肯定社群主義社會福利思想的積極意義的同時,應該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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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應奇:《從自由主義到后自由主義》,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2003年版,第11頁。
②{13}{14}{15} 邁克爾·沃爾澤:《正義諸領域———為多元主義與平等一辯》,譯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6、176、29、105頁。
③ 俞可平:《權利政治與公益政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35頁。
④ 邁克爾·桑德爾·J:《自由主義與正義的局限》,譯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頁。
{5}⑥ 丹尼爾·貝爾:《社群主義及其批評者》,三聯(lián)書店、牛津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84、155頁。
{7}{8}{10}{11}{12} A.麥金太爾:《德性之后》,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190、277、314、315頁。
{16}{17}{18}{19}{20}{21} 戴維·米勒:《社會正義原則》,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28、28-29、32、260、268頁。
{9}{26} 錢寧主編:《現代社會福利思想》,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90-291、283頁。
{22} J.范伯格:《自由、權利和社會正義———現代社會哲學導論》,貴州人民出版社1998版,第4頁。
{23} 邁克爾·希爾:《理解社會政策》,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13頁。
{24} 李明政:《意識形態(tài)和社會政策》,洪業(yè)文化事業(yè)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19頁。
{25} 理查德·蒂特姆斯:《社會政策十講》,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1991年版,第11頁。
作者簡介:錢寧,云南大學社會學系主任、教授。昆明,6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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