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曉光:對王思!逗献髦髁x與國民意識形態(tài)》的回應
發(fā)布時間:2020-06-02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一、“合作主義國家”的定位
可稱得上是“思想”的東西,不是零散的議論,也不是靈機一動的所得,而是系統(tǒng)思考的產(chǎn)物。我對中國政治的思考始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但真正的思考始于“風波”之后,而獨立的思考則始于90年代中期。這些思考不是單純的好奇心的產(chǎn)物,而是出于對現(xiàn)實的強烈關懷,不是出于偏見的人云亦云,而是立足現(xiàn)實的獨立思考。
這些思考表述于一系列文章之中,主要是《經(jīng)濟增長、社會公正、民主法制與合法性基礎》、《未來三五年中國大陸政治穩(wěn)定性分析》、《再論“行政吸納政治”》、《論合作主義國家》、《仁政》、《文化民族主義論綱》、《中國特殊論》。前三篇文章是對改革以來中國大陸政治演變的回顧,再三篇文章是對未來發(fā)展前景的探索,而最后一篇文章則是一個總體性論述。在這些文章中,我嘗試提出一套概念,確立一套命題,形成一種庫恩意義上的“范式”,為理解中國的政治現(xiàn)實和政治發(fā)展提供一種有力的理論工具。
王思睿說:“許多人對康曉光有一種誤解,認為他是‘精英聯(lián)盟’的擁護者和鼓吹者。筆者在與康曉光本人面對面討論這個問題之前,也有類似看法。其實康曉光對‘精英勾結’、‘精英聯(lián)盟’的現(xiàn)實是深惡痛絕的,因為這種勾結與聯(lián)盟是為了‘盤剝大眾’,加劇了社會不公正!边@話只說對了一半。實際上,我對“精英聯(lián)盟”既非“全盤否定”,也非“全盤肯定”。
一方面,我對“精英聯(lián)盟”所帶來的政治腐敗、錢權勾結、金融風險、不平等確實“深惡痛絕”。我認為這種格局是不公正的,缺乏起碼的道義基礎,應該也必須予以改變,所以我才要探索更好的政治方案,進而提出了“合作主義國家”和“仁政”。另一方面,我并不全盤否定“精英聯(lián)盟”。在轉(zhuǎn)型初期,這種聯(lián)盟有利于新秩序的建立,有利于維護社會穩(wěn)定,也有利于持續(xù)的經(jīng)濟增長,而且客觀上它確實帶來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帶來了經(jīng)濟、社會、政治自由的擴大,帶來了中國的國際地位的空前提高。而且支撐“精英聯(lián)盟”的內(nèi)在機制(“行政吸納政治”或“政治行政化”)也是可以行之久遠因而也應該繼續(xù)發(fā)揚光大的政治運行機制。所以,在批判“精英勾結”的同時,我對“精英聯(lián)盟”在特定歷史時期的積極貢獻也給予充分肯定。有鑒于此,我主張在權威主義框架下探討政治發(fā)展道路,致力于建設一種“好權威主義”。我的答案就是“合作主義國家”和“仁政”。前者是可以實現(xiàn)的最好的權威主義國家,而后者則為“好權威主義國家”提供了合法性理論。
二、“合作主義國家”與“合作主義”辨析
政治學和社會學中的“合作主義”是一個來自西方的概念。“合作主義”(corporatism)也被譯為“法團主義”、“社團主義”、“統(tǒng)合主義”、“工團主義”以及“階級合作主義”等等。通常情況下,這一概念指示一種特定的國家與社會關系模式,也被用來指示一種特定的市民社會形態(tài),但是很少被用來描述一種民族國家的政治體制。
最早用“國家合作主義”解釋中國的國家與社會關系的學者是旅居澳州的陳佩華。在中國大陸,最早用法團主義研究國家與社會關系的是我。在1997年出版的《創(chuàng)造希望》一書中,我就明確提出,對于中國來說,法團主義應該成為調(diào)整國家與社會關系的目標模式。隨后,我又在一系列公開發(fā)表的論文和專著中宣揚這一觀點。張靜對法團主義做了一個出色的綜述。但是,她把法團主義作為一種學說或思潮來討論,而沒有討論它對于中國的現(xiàn)實意義。
對于我來說,“合作主義國家”首先是一種“理念”。這一理念所推崇的是一種有效、公正、穩(wěn)定的社會合作秩序。它承認社會分化的事實,承認社會沖突的存在,同時也意識到合作是社會賴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賴以發(fā)展的必要條件。其次,這種理念進一步體現(xiàn)為一組“原則”,即“自治”、“合作”、“制衡”與“共享”。在市場社會中,統(tǒng)治階級、資產(chǎn)階級、知識階級、勞動階級是四個最主要的社會階級。因此,所謂“自治”是指四大階級的自治,所謂“合作”是指四大階級之間的合作,所謂“制衡”是指四大階級之間的制衡,所謂“共享”是指四大階級公平分享合作的成果。第三,這些理念和原則又進一步體現(xiàn)為一系列“制度”,即“權威主義”、“市場經(jīng)濟”、“法團主義”、“福利國家”!皺嗤髁x”保證統(tǒng)治階級自治。“市場經(jīng)濟”保證資產(chǎn)階級自治。“法團主義”一方面保證勞動階級自治,一方面提供了階級合作機制!案@麌摇北WC勞動階級能夠比較公平地分享社會合作的成果。而“權威主義”、“市場經(jīng)濟”、“法團主義”保證了四大階級的分權制衡。第四,任何制度都需要“合法性理論”,所以我提出了“現(xiàn)代仁政論”!艾F(xiàn)代仁政論”規(guī)定了權威主義政府的價值取向(民本主義)、行政原則(富民教民)、權力更替規(guī)則(禪讓制)和社會理想(大同世界)!艾F(xiàn)代仁政論”一方面為合作主義國家提供了合法性支持,另一方面也為社會批判提供了“參照系”。最后,有效的合法性理論必須有民族文化淵源,所以我提出“文化民族主義論”。
可見,“合作主義國家”具有特定的理念、原則、制度、合法性理論、文化淵源,而“合作主義”僅僅相當于“合作主義國家”的制度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法團主義”),所以,我所提出的“合作主義國家”與社會學和政治學中流行的“合作主義”不可混為一談。
三、回應對“合作主義國家”質(zhì)疑
少數(shù)人統(tǒng)治、剝削、愚弄多數(shù)人是最基本的政治現(xiàn)實。古今中外一切國家都是如此,社會主義國家和自由民主國家也不例外。國家是壟斷暴力的機構。自從出現(xiàn)階級分化,政治就表現(xiàn)為“階級專政”,而“階級專政”加劇了不公正。所以我提出以“階級分權”代替“階級專政”。這就是“合作主義國家”實質(zhì)。毫無疑問,“合作主義國家”期望以“精英制衡”代替“精英勾結”,但是“制衡”不僅僅局限于精英之間,也存在于大眾與精英之間。在“市場社會”中,“法團主義”和“福利國家”是支撐大眾與精英制衡的制度設置,而“權威主義”和“法團主義”則是支撐精英制衡的制度設置。
“合作主義國家”承認階級分化與階級斗爭這一事實,并且把階級看作為“理性經(jīng)濟人”,相信政治格局是各個階級生死較量的結果。這就是建立“合作主義國家”所需要的理論前提。顯然,“合作主義國家”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推論。它沒有馬克思主義那么復雜精致,也沒有那么大的理論雄心,不打算提出一個覆蓋人類全部歷史和未來經(jīng)驗的歷史哲學。它只是對現(xiàn)實的回應,只是希望未來比現(xiàn)在更加公正。僅此而已!這里不存在什么“經(jīng)濟決定論”、“階級統(tǒng)治論”、“階級分權論”之間的沖突,因而也不存在王思睿所謂的“缺乏理論上的一致性和連貫性”。
至于“合作主義國家”有沒有資格與“馬克思主義”和“自由民主主義”相提并論,它是否提供了第三種具有競爭力的發(fā)展模式,并不單純?nèi)Q于理論形式是否完美,而要看它是否真實而準確地反映了支配中國政治現(xiàn)實的主導力量及其相互關系。而且即使理論真實準確地反映了現(xiàn)實,也需要一個長期的發(fā)展和完善過程。任何“大理論”都有一個從萌芽到成熟的過程,期間至少要經(jīng)歷幾代人甚至幾十代人的艱苦努力。
王思睿質(zhì)問道:“在現(xiàn)代工商社會中,官僚和商人就一定是相互制約的關系,而不是相互勾結的關系嗎”?我什么時候說過“在現(xiàn)代工商社會中,官僚和商人就一定是相互制約的關系”?“合作主義國家”屬于“權威主義”,但“權威主義”不等于“合作主義國家”。在《論合作主義國家》一文中我把現(xiàn)實中的權威主義分為四類,而“合作主義國家”僅僅是其中之一。也就是說,“合作主義國家”僅僅是“權威主義”的可能形式之一,而不是唯一的形式或必然的形式。同時,“合作主義國家”也意味著權威主義并不一定必然“不好”,還存在“好權威主義”的可能性。
王思睿還認為我承認存在“外部壓力”就是與我所主張的“中國特殊論”和“文化民族主義”是自相矛盾。殊不知,我的一切討論都是在“全球化”這一大背景下展開的,沒有來自西方的“外部壓力”就沒有中國的近現(xiàn)代歷史。而且,如果沒有“全盤西化”這種“外部壓力”,又何須討論什么“中國特殊論”和“文化民族主義”呢?這里哪來的矛盾?
四、再駁憲政民主神話
在《論合作主義國家》中,我沒有依據(jù)馬克思主義經(jīng)典作家的理論,而是依據(jù)西方學者的研究成果,對自由民主主義的正當性和有效性進行了簡明扼要的批判。奇怪的是,在《合作主義與國民意識形態(tài)》中,王思睿對此沒有提出任何正面挑戰(zhàn),只是把早已過時的關于民主的陳詞濫調(diào)重復了一遍。他把民主說得天花亂墜,對其缺陷則只字不提?梢哉f,王思睿對憲政民主的表述基本上還停留在盧梭時代。
在這里,我不想重復《論合作主義國家》對自由民主主義的批判,僅就憲政民主與階級合作的關系、憲政民主的基本理論結構做一簡要回應。
王思睿說:“憲政民主國家打破了政治精英與經(jīng)濟精英的一體化,社會底層的代表可以通過普選進入議會和最高行政當局,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社會上層將經(jīng)濟優(yōu)勢轉(zhuǎn)化為政治優(yōu)勢”。事實上,憲政民主并沒有打破政治精英與經(jīng)濟精英的“一體化”,而是建立了一種新的“一體化”。這種“一體化”的特征是經(jīng)濟精英成為主宰,而政治精英成為經(jīng)濟精英的附庸。憲政民主就是維護資本利益的最有效的政治工具,正是它使得資產(chǎn)階級的經(jīng)濟優(yōu)勢堂而皇之地轉(zhuǎn)化為政治優(yōu)勢。社會底層中的個別人也許會進入上層社會,但這些“幸運兒”不會成為底層的代表,而是成為上層的新成員。這種“社會流動”的作用是充實上層的力量并削弱下層的力量。在憲政民主國家里,不同政黨對待大眾的態(tài)度也許有差異,但是在捍衛(wèi)資產(chǎn)階級的利益這一根本立場上絕對沒有差異。王思睿又說:“在憲政民主的早期階段,精英制衡是促進社會公正的一種重要機制,而在當代憲政民主國家里,通過大眾民主的普及,民眾對于精英的制衡已經(jīng)取代精英之間的制衡成為推進社會公正的主要動力!睂嶋H上,無論是憲政民主的早期階段還是當代,都不存在“精英制衡”,在憲政民主國家里,經(jīng)濟精英支配一切,從整體上來看,政治精英和知識精英都是經(jīng)濟精英的忠實“馬仔”。
王思睿指出憲政民主的“系統(tǒng)理論的硬核”是“階級調(diào)和—社會契約—民主國家”。這簡直就是學術笑話!如果硬要編排出一個“系統(tǒng)理論的硬核”的話,那么“憲政民主”的邏輯鏈條應該是“主權在民—社會契約—民主國家”,F(xiàn)代國家理論是伴隨著主權國家的發(fā)展而來的!捌跫s論”把主權賦予“全體國民”。“契約論”強調(diào)“一致”或者說“人人平等”,而不是強調(diào)“差異”或者說“階級分化”。國家是平等的國民建立的“契約”,而能夠體現(xiàn)這種平等契約的國家形式就是“民主”。這里根本就沒有涉及到“階級”概念,更談不上什么“階級調(diào)和”!半A級分化”、“階級斗爭”、“階級調(diào)和”都是從現(xiàn)實出發(fā)進行政治理論思考的產(chǎn)物,而“契約論”僅僅是一種“純粹的理論思辨”,除了天真可愛的盧梭,大概沒有人相信所謂“自然狀態(tài)”、“建立契約”之類的東西具有現(xiàn)實和歷史依據(jù)。契約論的鼻祖霍布斯也僅僅把“自然狀態(tài)”當作邏輯演繹的前提,而不是國家發(fā)展的歷史事實。
為什么中國的自由主義者對民主的宣講還停留在如此低下的水平上?我認為存在三種可能:第一,無知,不了解這些幾十年前的理論進展;
第二,弱智,看了這些東西,但是沒有能力理解;
第三,看了,也準確地理解了,但是出于偏見或政治上的算計,故意信口開河。這三種情況同時存在。就王思睿而言,我相信他是一個勤奮而有頭腦的人,所思所言不會是出于無知或弱智,而是出于偏見。我奉勸王先生,不要把“政見”說成“真理”,否則會把那些無知或弱智的自由主義者引入歧途。當然如果你說“這就是我的策略”,那我就無話可說了。
五、另一種“思潮分類體系”
許多學者熱衷于對思潮和學者“分派”、“劃線”。王思睿也不例外。最近,他提出“五分法”,把學者和思潮劃分為“極左派”、“左派”、“中間派”、“右派”、“極右派”。有意思的是,他把自己劃入了“中間派”,而把我劃入“右派”或“右翼馬克思主義”。也許在王思瑞看來當“中間派”的好處是可以左右逢源。例如,他本人就放開手腳把別人的好東西都抓過來據(jù)為己有。
為了回應王思睿的挑戰(zhàn),我也湊個熱鬧提出一種“思潮分類體系”。我根據(jù)兩個維度劃分學者和思潮的類別,一個是“社會經(jīng)濟權利維度”。這一維度指示各派對各個階級的態(tài)度,主要體現(xiàn)在關于社會財富分配的公共政策主張之中。另一個是“政治權利維度”。(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這一維度指示各派對政治權力歸屬的態(tài)度。政治過去是現(xiàn)在仍然是精英的特權。各派的差異在于把政治權力賦予哪一類精英。我用一個2×3矩陣表示分類結果。為了便于理解,在每一類中還列出了一個具體“標本”。
在我的分類體系中,“合作主義國家”屬于“中庸型權威主義”,王思瑞的“憲政民主”應該屬于“民主主義右翼”,但是考慮到他最近主張“共同底線就是社會公正,就是憲政民主”,也可以把王思瑞式的憲政民主歸入“中庸型民主主義”。我相信這種分類方法可以更加清晰、準確地表現(xiàn)出各類思潮的本質(zhì)差異。
社會經(jīng)濟權利
政治 維度
權力維度
傾向大眾
兼顧大眾與精英
傾向精英
主張政治精英專權
權威主義左翼
民粹型權威主義
中庸型權威主義
合作主義國家
權威主義右翼
精英型權威主義
主張經(jīng)濟精英專權
民主主義左翼
社會民主主義
中庸型民主主義
“第三條道路”
民主主義右翼
自由民主主義
六、也談“共同的底線”
經(jīng)過二十多年的市場化改革,如今資本已經(jīng)坐大,同時貧富分化加劇,社會上“公正”呼聲持續(xù)高漲,于是自由主義者識時務地改換了談話的主題,不再談“民主”了,而是大講“自由”和“憲政”。同時,他們也意識到繼續(xù)鼓吹不平等有被社會拋棄的危險,于是毫不猶豫地把“新左派”的“公正”大旗搶過來扛在自己肩上。例如,王思睿就提出“要能夠求同存異,達成‘底線的共識’。這種共同底線就是社會公正,就是憲政民主!
“共同底線論”的發(fā)明權應歸于秦暉。如今它已成為中國自由主義的鎮(zhèn)宅寶物!肮餐拙論”著眼于各派的“共同價值”,并希望據(jù)此建立對抗權威主義政權的“統(tǒng)一戰(zhàn)線”。要知道,在理論分歧的背后是利益分歧和階級對立。不同的階級擁有不同的利益,對政府的公共政策和社會的制度建置也有不同的要求,幾乎不可能找到一種令各階級皆大歡喜的解決方案。就中國的現(xiàn)實而言,各個階級有一致的利益,但階級之間的利益沖突也相當深刻,所以很難建立一種有實際意義的“共同底線”,更不用說在此基礎上建立有效的“統(tǒng)一戰(zhàn)線”。
就今日中國而言,政治精英和經(jīng)濟精英們恐怕都不會接受“社會公正”這一“共同底線”,而“憲政民主”只能是經(jīng)濟精英和依附于他們的知識精英的“共同底線”。所以,把“社會公正”與“憲政民主”混為一談是荒謬的,而把“憲政民主”定為全社會的“共同底線”更是自以為聰明的資產(chǎn)階級知識分子的一廂情愿。臨時性的“統(tǒng)一戰(zhàn)線”也許是可能的,但如果涉及到根本性的利益沖突,即使是臨時性的統(tǒng)一戰(zhàn)線也不可能存在。在資本主義全球化時代,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在于,對外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家,對內(nèi)建立一個繁榮公正的社會。我認為只有“合作主義國家”才能幫助中國人實現(xiàn)這一偉大目標。所以,在市場席卷全球的時代,如果說十三億中國人真有什么“共同底線”的話,那么這“共同底線”就是“合作主義國家”!
我感覺在圍繞“思潮分類”和“共同底線”的討論中,從秦暉到王思睿都不是在討論學術問題,而是在討論政治策略。更準確地說,是打著學術的幌子傳播政治斗爭策略!胺峙伞焙徒ⅰ肮餐拙”都是為了建立“同盟”,其根本目的是團結各派社會力量與權威主義政府作斗爭。在歷史上,資產(chǎn)階級受壓迫時期與大眾存在“共同底線”,在奪權過程中與大眾建立過“統(tǒng)一戰(zhàn)線”,但資產(chǎn)階級奪權成功之后就拋棄了“共同底線”,而是忙于限制大眾的民主權利,遏制“多數(shù)暴政”,抨擊“民主”,鼓吹“自由”,并積極宣揚“憲政”。毫無疑問,今日中國的“共同底線論”也是為資本利益服務的“偽學術”。
2004年3月6日,初稿;
2004年3月10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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