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嫁個有錢人】 嫁個有錢人 電影
發(fā)布時間:2020-02-28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英國曼聯球星魯尼召妓惹禍鬧離婚,報紙說,其妻踏出家門,可以拿走一億港幣贍養(yǎng)費。 憑什么可以拿這么多?這是我極感興趣的問題,頗想寫個電郵問問懂得英國家庭法的律師朋友。
結婚才兩年,結婚時,魯尼已經是如日中天的國際球星,身家豐厚,絕不像粵語殘片所描述的發(fā)奮劇情,老婆持家有道,讓丈夫無后顧之憂在外打拼,終于脫貧,熬出了一個美滿家庭。不,不是的,明明是魯尼帶著大把銀紙以及榮譽以及前途做后盾本錢,加上浪漫愛情,終令女朋友點頭答應走進教堂;楹蟮娜兆,按常理推斷,女方應是在天堂般享樂生活,生孩子,做闊太,無憂無慮,悠游自在。
好了,丈夫不忠出軌了,妻子一怒(或,快樂地)要求離婚,盡管丈夫很可能從來沒因她的存在支持而多賺過一毛錢(甚至可能剛相反,因為娶了老婆,無心踢球,在球壇的身價下跌不少),卻必須因為她的離開而跟她分身家,我其實不太明白背后是什么邏輯道理。我懂一夫一妻制的立法原意在于保護女性,因為女性的社會經濟能力普遍較弱,若不加以護蔭,很容易吃盡大虧,變成了男人的家庭奴隸;我也懂,離婚分身家的立法原意跟此相近,為免女性被男人胡亂拋棄而無助無援,特別以贍養(yǎng)費之名加以護蔭,讓“棄婦”們不會叫天不應叫地不聞。
但問題是,社會早就變了,至少許多社會都已變了,女性早已不見得處于弱者地位,甚至無論在家庭內的發(fā)言權力或在社會上的經濟地位皆已超越男性,為什么一旦離婚,依然是要男人割出一大捆鈔票始能買回自由?是為了賠償女方的“精神傷害”?但離婚之于男方,難道又沒有精神傷害?女人又對男人賠償了些什么?
老虎伍茲的景況其實亦頗類近。離婚贖身,身家不見了接近四成。女人常對男人說“愛情無價”,但沒說的后半句話是,離婚卻可是有價的,如果舍不得付這筆高昂費用,請用大頭管好你的小頭。
近年許多女人流行立志“嫁個有錢人”,其實這只是幸福的前奏曲。最完美的樂章或許是趕快嫁個有錢人,然后趕快離婚領一大筆贍養(yǎng)費,之后,生命正式開始,恭喜你,從此你便是獨立自由的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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