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寧:平等只能從自由的角度來理解
發(fā)布時間:2020-06-05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與財產(chǎn)相關的活動是人類活動的基本內容。與財產(chǎn)相關的活動可以分為兩類環(huán)節(jié):財產(chǎn)的創(chuàng)造與財產(chǎn)的分配。因此,討論財產(chǎn)權離不開分配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幾乎每個人都有過分餅的經(jīng)驗。其中有一個顯眼的道理:若是有甲乙兩人分食一塊餅,甲方分到的份額多,乙方分到的份額就少,反之亦然。但還有另一個不顯眼的道理:若餅的大小及參加分餅的人數(shù)都是不斷變化的,而且不只是甲乙兩方,則甲方多吃一口未必意味著乙方一定少吃一口。
人類社會生活中有許多涉及分配方面的事情就很像分餅。若要用餅來比喻,一個社會中至少有兩塊大餅:政治生活領域中的權力之餅與經(jīng)濟生活領域中的財富之餅。不同體制之間的差異往往表現(xiàn)在對這兩塊餅的不同分配方式上。
我們要分析根據(jù)上述第二種看法所產(chǎn)生的分配方式。這種方式認為,政治是公眾的事,所以政治權力之餅要向社會平等地開放,并接受公民及其代表的監(jiān)督。對于政府來說,賦予民眾以參政的權力也并不必然導致自身權力的削弱,相反,若是能通過擴大政治參與來得到民眾的支持,政府的權力便會得到加強。根據(jù)這種分配方式,權力之餅的總量并不是固定不變的,任何人都有權利關心或參與分餅。權力之餅通過定期的選舉來適時地重新分配,各方的份額由民意來決定。這是民主政治下的權力之餅的分配方式。
在財富之餅的分配方面,第二種分配方式并不保障人人有均等的份額,只是為人們創(chuàng)造財富提供平等的機會。易言之,該方式著重于鼓勵人們去不斷地創(chuàng)造新的財富,使財富之餅不斷增加,從而使人人都能擺脫貧窮。該方式按照創(chuàng)造財富者可以正當占有財富的準則來分配財富,而不是根據(jù)特權或強制的平等來分配。這是市場經(jīng)濟下財富之餅的分配方式。
平均是誘人而容易墮落的理想
分餅的問題在本質上是如何看待平等的問題。人的平等是指法律面前的平等,所有人都應受到以自由為依歸的法律的同等保護和同等對待。平等權的目的是為了讓每個人享有最大限度的選擇自由,來充分實現(xiàn)人在各個方面的潛能。平等權同樣意味著可以享受個人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的自由,因而也享有免遭其他人或個人聯(lián)合體(如黑社會、政府)侵害的同等自由。平等并不意味著機會的絕對平等,而只是意味著享有機會的同等自由。平等不意味著政府應對所有社會成員提供同等的保障,也不意味著人們有權平等地占有政府提供的物品(法律所提供的同等保護和同等待遇不在此列)。
在經(jīng)濟方面,平等權指的是機會的平等,即免于政府對個人通過自身的努力來追求物質財富的任意限制。為個人提供經(jīng)濟方面的保障首先是個人或由個人自愿結成的團體(如家庭)的責任,而不是政府的職權。沒有一個政府有能力為所有的個人提供經(jīng)濟的保障;
而政府一旦做出這方面的承諾,通常是為了讓人們放棄自由,其結果是個人為在經(jīng)濟上得到保障卻失去了自由。政府對個人提供的幫助越多,對受助者的命運的操控也就越多;
個人的自主性和自由度也越小,會像動物園中的動物一樣,最終導致生存能力的退化。
形形色色的空想家們常常想讓現(xiàn)實世界屈從于頭腦中的空想世界,追求絕對的結果平等即為一例。英國社會主義戲劇家肖伯納就說過,社會主義的第一誡和最后一誡是,“你的收入不應比你的鄰居更多,也不應該更少!保╕ou should not have a greater or lesser income than your neighbours)。這些人雖給人一種道德上清高純潔的假象,其實骨子里充滿了物質享樂主義的氣息。其實,他們最計較的就是物質財富上的得與失,實際上總在琢磨,如何付出較少的勞動,得到較多的別人的財富,甚至用暴力的手段攫取別人的財富。
這種絕對平均的念頭想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不但無法實現(xiàn),而且危害極大;
不僅無助于克服本來可能改善的不平等,而且被證明會帶來更大、更有害、更令人不能容忍的不平等和特權。在現(xiàn)實社會中,如果頭腦中的抽象空洞的理想占了上風,現(xiàn)實合理的可行性目標就只好甘拜下風;
如果過于執(zhí)著地追求平等的幻像,就難免要毀滅政治和社會自由。極端地追求平等、公平或公正是一個惡德,而適度地追求自由卻是一種美德。
人人既生而平等,又生而有別。平等既可以成為自由的最佳補充,也可以成為它最兇惡的敵人。平等是一個誘人的理想,同時又是太容易墮落的理想。實際上,人們越是致力于爭取更大或更多的結果平等,人們就越有可能陷入等級、特權和精英專制的泥坑。既然自然造就了人類社會的多樣性,要用單一性來取代這種多樣性,就不免要使用殘酷的武力、精神的摧殘、乃至肉體的消滅才能達到目的。因此,單一性和整齊劃一必然會窒息活力與自由。隱藏在強制的整齊劃一的背后的,往往是妒嫉、仇恨和掠奪,是一種低級、野蠻的沖動。不論平等有多大的價值,強制的平等是不智、不當和不安全的。人們如果想得到平等的結果,就必須要放棄權利的平等,并準備容忍不平等的手段、接受歧視性的待遇、認可不平等的機會、贊同掠奪性的再分配。
所以,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絕對的平等,尤其不存在結果的絕對平等。當自由實實在在地存在著的時候,它只能是平等的自由和權利,即所有人能享受同等的自由和權利。平等的權利并不排除差別,并不產(chǎn)生平等的結果(不論是在機會的平等利用上還是在財富的平均分配上)。每個人都應該有機會來改進自己;
唯一的、真正的平等是道德和人格上的平等,以及相應的自然權利上的平等。經(jīng)濟上的平均不是經(jīng)濟的進步,一旦財產(chǎn)與私人占有分離,自由就失去了根基。平均主義的道德觀會破壞私有財產(chǎn)和社會道德。人既然在天賦和能力上是不平等的,在社會中就會表現(xiàn)為個體之間的差異,多樣性與復雜性是文明社會的重要標志。社會中財富和社會地位的差異不僅不可悲,而且是一個良性社會所必需的
社會正義的幻象
公正是人們的一種天然的需求,如獎善(如勤勞)罰惡(如懶惰)即為一例。公正涉及到個人的自由,自由需要包括了公正。但是,極端的社會公正觀把“社會公正”看成是國家的職能而非民間自愿的慈善。這樣的“社會公正”會訴諸人心中妒嫉等陰暗的因素,而一些知識分子又特別擅長用“精致”的理論來調動這種陰暗因素,煽動仇恨、對抗乃致暴力。在西方,福利國家便是哈耶克所稱“社會公正的幻象”(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的物質化。福利國家導致個人對國家的依賴,濫用了納稅人的財富,使個人逐步喪失謀生能力,使部分公民寄生于國家機體之上;
福利國家還允諾一種它無法提供的增長,產(chǎn)生一個臃腫龐大的國家機器;
雖然福利國家的維持要取決于不斷被創(chuàng)造出來的財富,但它本身卻在侵蝕、削弱、瓦解創(chuàng)造財富的個人積極性和社會機制。
競爭的方式有公正、不公正之分,凡通過正當、公正的競爭方式產(chǎn)生的分配結果則并無公正、不公正之分!肮钡脑瓌t是被發(fā)現(xiàn)的,而不是被制定的。人們應該按照規(guī)則來玩游戲,其結果或贏或輸;
公正本身則不應是贏者手中的獎品,也不應成為分配的對象。若建立刻意保障一些人得到特定分配結果的制度,就像預先決定競賽中的某一方必須獲勝一樣是荒謬的。這樣的“公正”是對公平競賽原則的徹底否定,只能帶來更大的不公。
如果只關心社會資源的分配,指望通過政府來干預市場以便使某些人未付出勞動但可以獲得某些收入,進而實現(xiàn)所謂分配上的公平,就會把財富凌駕在權利之上、把虛假的社會凌駕在實在的個人身上。而且,一旦政府擔負起全面實現(xiàn)分配性公正的使命,政府將獲得無可限量的資源和權力,并建立起行使這一職能的龐大官僚系統(tǒng);
這樣的政府既威脅到自由,同時不僅不可能解決公正問題,反而使自己成為社會的巨大經(jīng)濟負擔,并使窮人永遠停留在貧窮狀態(tài)上。
對平等只能從自由的角度來理解。自由是每個人本應具有的基本權利,無論人們的社會地位、財產(chǎn)、聲望、權力、階級、等級、民族、文化等如何不同,每個人都應當充分享有同等的自由權利。只有當人們充分享有自由時,人的獨立、尊嚴和幸福才能實現(xiàn)。給窮人自由,并不意味著其他人失去自由,只有那些原來壟斷權力的利益集團或政府機構才有損失,它們會失去對利益的獨占。而給窮人的物質和福利必定是政府從另一些人手里拿來的,當政府許諾給一部分人以物質福利時,它正好有機會從社會中索取更多。所以,給窮人自由,政府將受到損失;
給窮人福利,政府不僅不會有損失,而且每級政府可以提取更多。
《長江》2007年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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