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潭:“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辨
發(fā)布時間:2020-05-28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記得是聽領導報告、看報紙電視以及閱讀宣傳文章時最耳熟能詳的一句話。正是這句話多少年來使我們對一些權威機構和某些領導者的言行充滿著極度的信任,且從來就沒有懷有戒備之心;
正是這句話使我們對人民群眾的力量充滿著極度的尊敬,對公民監(jiān)督始終充滿著信心。同時,正是這句話使我們對官場愈來愈放松了警惕,使越來越多的官員喪失了本該有的“自律”,亦使越來越多的公民喪失了本該有的“他律”!
在此,本文所謂的“群眾”,自然相對于“精英”或者“領導”而言,指的是社會生活中普通的老百姓。那種打著“群眾”的旗號吶喊自己是“群眾中的一員”而從事“反群眾”之實者是無視馬克思主義階級分析觀點的。因此,反對把現實場景被壟斷了的機構說成是代表群眾的機構,也反對那種嘴上說是“群眾”而行動卻脫離群眾的“非群眾”者。我們所言“群眾的眼睛”也是蕓蕓眾生的普通勞動者及其群體的“眼睛”,盡管他們的眼睛來自底層甚至缺乏營養(yǎng)但卻也不缺失犀利。
實際上,關于“群眾的眼睛”的表述隱含著兩個正反兩個方面的命題判斷:
命題1:群眾的眼睛總是雪亮的。
論據1:因在人民網刊出《連江縣委書記致信人民網:為何防彈衣隨我六年》一文,稱自己因堅持反腐敗觸動一些人,有人要暗害他,使他六年里不得不穿著防彈衣生活和工作。于是被稱為“防彈衣書記”的黃金高就成了全國知名的新聞人物。緊接著,央視《今日說法》又播出介紹“反腐英雄黃金高”節(jié)目,黃金高更是聲名鵲起。然而,黃金高涉嫌貪污、受賄和生活作風敗壞,在當地影響極壞,不久后被“雙規(guī)”,并于2005年8月3日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現年53歲的黃金高在1993年至2004年擔任福州市郊區(qū)副區(qū)長、晉安區(qū)副區(qū)長、福州市財委主任和連江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提拔、任用和專項資金的撥付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368.53萬元、美元22.8萬元、壽山石30塊(價值26萬多元)、筆記本電腦一臺(價值1.7萬元)、金磚一塊、白金項鏈二條,其中黃金高索賄人民幣127.7萬元、美元1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這很讓公眾吃了一驚。原來這個不可一世的“防彈衣書記”、“反腐英雄”卻是這種貨色,媒體被他欺騙了,公眾被他愚弄了,我們都上當了。但是,黃金高的拙劣伎倆掩藏不住他的狐貍尾巴,當地群眾早就識破了這個腐敗份子的假象(資料來自于人民網2005-08-11)。
正方之辯認為,歷史是由人民創(chuàng)造的,只有人民群眾才是推動歷史進步和社會發(fā)展的火車頭,這是歷史唯物主義告訴我們的。從唐太宗的“舟水”說到后來共產黨的“魚水”說都充分地體現了這一點,雖然偉大人物或者精英分子在歷史大潮當中所起的作用相當關鍵。無論黃金高偽裝的多么巧妙、多么高明,結果都被群眾拉下了馬來;
無論成克杰、程維高、劉方仁等人的級別多么之高,結果都無法逃避群眾的審判!因此,歷史的選擇就是人民的選擇。在反腐斗爭中,要尊重群眾、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因為只有“群眾的眼睛才是雪亮的”!
命題2:群眾的眼睛不是雪亮的。
論據2:審計署2005年9月28日公布了外交部、發(fā)改委等32個部門單位2004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審計結果。這次審計發(fā)現的轉移挪用或擠占財政資金、虛報多領預算資金、私設賬外賬和“小金庫”、亂收費等問題,也是近年來屢審屢犯的主要問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財政資金應當專款專用。但是,轉移挪用或擠占財政資金已經成為各部門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2003年至2004年,教育部一些所屬單位未經批準自行收費1.54億元,其中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向各地主考單位歸集英語四六級考試費1.4億元、北京語言大學收取漢語水平考試費1293.93萬元、北京師范大學收取人文社科項目鑒定評審費118.52萬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收取評審費85.38萬元(資料來自于中國新聞網2005-09-29)。
反方之辯認為,在這些權力機構的徇私舞弊中,如果不是審計機關的強力介入,群眾的“眼睛”再“雪亮”無論如何也是無法看清楚的。比如,購物,一般的商品老百姓是有鑒別力的,知道優(yōu)與劣、好與壞,可是對于那些以假亂真“極似”的東西無疑就需要“專業(yè)眼光”了!某位官員曾經私下自嘲地說,老百姓看到官員吃吃飯、喝喝酒難道就算是腐敗嗎?其實,真正的腐敗老百姓是看不到的!假使沒有李真,程維高的案子不知道要多長時間才能東窗事發(fā)?假使沒有李平,成克杰怎么也不會落到上刑場的悲?假使沒有王寶森,陳希同還不照樣居廟堂之高?假使……在這之中,李真、李平、王寶森這些人難道是普普通通一般的群眾嗎?至于那種把配偶聘為領導干部家庭廉政監(jiān)督員的作法,希望夫人能夠監(jiān)督丈夫,那只是一種“廉政秀”、一種無奈的作法罷了,同時也是對“群眾眼睛”視野有限特征的彌補。
眾所周知,在上述正反兩個命題中均設定了一個基本的預設——“群眾是有眼睛的”,兩個命題所述說的只是眼睛的狀況或者光亮程度。假使只能有單一選項,我們到底是采納命題1還是命題2呢?這確實是一個兩難選擇,但冒著反唯物史觀的風險寧愿選擇命題2。現實生活中,我們太多地使用“善”的假設,因此很多情況從來不考慮“萬一”,結果造成巨大的損失。你要知道,正是因為“惡”的存在,我們才選擇“惡”的制度加以規(guī)范和懲戒,但我們的理想仍然是追求“善治”。如果我們老是用“群眾眼睛是雪亮的”作為公民監(jiān)督的假設前提,或者全盤寄希望于公民監(jiān)督,那么我們的很多政策和法律可能只是“軟約束”。因此,寧愿相信“群眾的眼睛不是雪亮的”,視野是有限的、并非一覽無余的,但是,你得必須相信“群眾的眼睛”。
因此,在命題2的基礎上產生以下三個推論:
推論1:群眾的眼睛是瞪著的,有眼睛瞪比沒有眼睛瞪要好。
推論2:被監(jiān)督者的層級越高,群眾的眼睛也就越難“雪亮”。
推論3:群眾“雪亮”的眼睛所發(fā)揮的作用在一定時間內不一定有效。
在任何民主社會里,公民監(jiān)督都是不可或缺的。群眾是有眼睛的,群眾的眼睛時刻瞪住權力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是有益的,它能夠提醒和防止那些想要徇私舞弊和以權謀私者,能夠對貪官污吏起到威嚴和震懾作用。從論據2我們也發(fā)現,瞪住周圍的容易,瞪住高層的不易,當然好在我們還有一個越來越負責、越來越厚重的國家“看門狗”——人民審計機關?墒,群眾的眼睛瞪住了又怎么樣呢?從實際來看,群眾眼睛的“雪亮”程度與防治腐敗程度似乎沒有多大關系。也就是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然很好,但卻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在論據1中,即使是“當時莆田城幾乎無人不曉”,也阻擋不了黃金高的加官進爵、步步高升。所以,不僅得讓群眾的眼睛雪亮,更重要的是要讓有關部門、有關領導者的眼睛也雪亮起來,才能及時而有效地清除腐敗和社會不正之風。
此外,我們還得提出三個相關問題:
問題1:群眾的眼睛什么時候才“雪亮”?
據有關媒體報道,去年全國各級組織部門通過受理“12380”電話舉報,先后對469件選人用人問題進行了查處,705名干部受到了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這么多違規(guī)選人用人問題,在群眾舉報之前,各級組織部門為何沒有發(fā)現?莫非群眾的眼睛真的比各級組織部門的眼睛還要雪亮?早在因《為何防彈衣隨我六年》一文令黃金高名聲鵲起之時,就有不少對黃金高知根知底的福州人覺得好笑。據說,當央視《今日說法》播出介紹“反腐英雄黃金高”的節(jié)目后,幾位酒店小姐直笑,說:“原來這位一喝多了就要叫小妹的人,是縣委書記,還是個‘反腐英雄’!”成克杰1993年就開始和其情婦李平斂財了,為什么早沒發(fā)現呢?這種“事后諸葛亮”的事例簡直太多。為了降低社會總成本,因此,群眾雪亮的眼睛必須既要在“防”上發(fā)揮作用,也要在“治”上顯示作用。當選人用人時,當工程建設時,當利益分配時,群眾眼睛該是最為需要“雪亮”的!
問題2:群眾的眼睛怎樣才能“雪亮”?
群眾監(jiān)督權力是與生俱來的,是憲法明確的。但群眾監(jiān)督必然需要知情權的保障,沒有知情權,群眾的眼睛是無法“雪亮”起來的。在一個信息資源被壟斷的區(qū)域內,公共資源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實現“公共”,老百姓怎么去明白公共事務的真相呢?在一個信息共享的時代里,我們反對任何機構和個人去屏蔽社會的影象與混淆公眾的視聽,我們支持群眾對于公共政策、公共事務的“聲音”與公共管理的“在場”。只有信息公開、表達順暢,群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意見表達機制健全,“群眾眼睛”的存在才有意義,公民監(jiān)督或輿論監(jiān)督才能有效。但是,群眾通過“雪亮的眼睛”檢舉、揭發(fā)社會不良現象時,必須受到充分的保護。如果沒有相關的防護措施,“雪亮的眼睛”有可能遭到報復而變得十足的暗淡。同時,也還必須有相關的激勵措施去激發(fā)群眾監(jiān)督的熱情,從而促使公民監(jiān)督不斷制度化甚至法制化。此外,只有當公民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與權力監(jiān)督、法制監(jiān)督有機地結合,政治治理結構才能模式化和常態(tài)化,“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才能更富有意義!
問題3:如何對待“雪亮”的“群眾的眼睛”?
“天地之間有桿稱,那稱砣是老百姓”,“得民心者得天下”,歷史的段子多次明示:只有認真對待群眾的“眼睛”和群眾的“需求”才能永不言敗!在現實中,某些領導常懷“群眾悖論”:如果群眾所說所做不符合他的心意,那就說老百姓是一群“不明真相的群眾”;
群眾所說所做符合他的心意,那就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實際上,這是兩面三刀、陽奉陰違的,是無視群眾力量的表現。因此,必須高度重視群眾的監(jiān)督效力。同時,公共權力機構的代理者也應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對待群眾所反映的問題。但是,在現有的民主技術條件下,群眾監(jiān)督的作用不能高估。比如在對于選人用人問題上,群眾監(jiān)督只能是一種輔助方式,其主要方式還是要依賴于各級組織部門擦亮眼睛,嚴把考核與任用關口,加強任后監(jiān)督。如果組織部門的眼睛變得比群眾的眼睛更加雪亮,能先于群眾發(fā)現干部任用中存在的問題,無疑說明干部任用機制的完善和稱職,群眾的眼睛即使閉著也會放心!當然,社會光有“上訪”是不夠的,還必須需要“下訪”!
200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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