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發(fā)揚“思之精神”
發(fā)布時間:2020-06-05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我和張思之律師并非故交,平日往來也不多,但對他的經(jīng)歷、他的思想有許多了解,他稱得上“中國律師第一人”。新中國成立后的最早一批律師中就有他的名字,而且到今天為止仍然堅持在律師崗位上,可以稱得是第一人;
在第一批新中國律師中他曾受過最完整的法律教育,能夠以法律為武器指點江山的律師,可以稱得是第一人;
在老律師當中經(jīng)歷了各種政治運動,受迫害、受打擊最重,見證了共和國全部法治歷史而又堅強不屈的律師中,他可以稱得是第一人;
改革開放后親身參與第一政治大案——審判“四人幫”活動中,作為專業(yè)律師參與而又體現(xiàn)律師作用與風采的,他可以稱得是第一人;
在近二十年國內各種政治風波中出現(xiàn)的政治審判案件中,能夠秉著良知和良心、頂著巨大政治壓力走上法庭為被告據(jù)理辯護的,他當之無愧地稱得上是律師界中的第一人。
既然稱得上為“中國律師第一人”,他在律師生涯中的軌跡和思想、作風就值得去發(fā)掘、去提倡,把它稱為“思之精神”也不為過。我心中的“思之精神”包含三點:
第一,鞠躬盡瘁的服務精神。思之同志雖然名氣很大,許多人慕名求其辦案,但他總是以一個普通律師的地位和心態(tài)來對待當事人。首先想到的是盡千方百計來為當事人利益著想。他在接案子時不是考慮從當事人身上拿到多少,而是考慮能為當事人做到多少。我第一次去朝陽區(qū)水碓子他的家的時候,實在不能想像作為一個名律師居然家中“寒酸”到這個地步,也不由我欽佩他“競業(yè)”甚于“競錢”的精神。
第二,人文關懷的維權精神。思之同志很少辦那些標的金額很大的財產糾紛案件,他更多辦的是涉及人權的案件。只要他認為侵犯的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再大的風險他也敢于接受。思之同志也很少辦那些豪門的案件,他更多辦的是維護弱勢群體利益的案件,只要他認為弱勢群體利益受到不公平待遇時,愿意為他們提供強有力的法律幫助。
第三,寧折不彎的抗爭精神。律師在任何社會中都可以稱得上是“高危”行業(yè)。當然,如果你善于“趨利避害”,完全可以沒有什么危險,但當你要堅持律師的良心和良知時,往往會和現(xiàn)行體制發(fā)生碰撞,那就必然要帶來巨大的危險。思之同志就是明知有巨大危險仍然敢于據(jù)理抗爭的一個。有幾個政治敏感的案件當事人曾尋求得到我的幫助,而我不是搞刑法的,我就和思之同志商量,問問他能否為之出庭辯護,思之同志當然知道這里的巨大政治壓力和風險,但他仍然欣然承諾。我深深感到正是他的政治理念和他的律師良心叫他無法拒絕。思之同志常說,他在許多案子中都是敗訴的。我則認為,明知必然敗訴卻敢于去承接,這正是見精神之處。如果說“不以勝敗論英雄”在律師業(yè)中尤應強調的話,那么在有些案件中“勝雖英雄,敗更英雄”。
在紀念張思之律師80誕辰之際我想起了魯迅的那句詩:“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張思之先生是稱得起這一贊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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