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曾憲:中國股市會跌到700點嗎?
發(fā)布時間:2020-05-25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自2001年國股減持問題提出以來,流通股民已第N次通過用腳投票方式與管理層博弈了。眼下,是又一次博弈。一次次博弈的結果,不僅僅是股價慘跌、市值蒸發(fā),更重要的是股民喪失了信任,政府失去了威信。這便是既往十分有效的“利好”承諾頃刻便失效的原因。這種內傷,對中國股市的健康發(fā)展來說,預后是很壞的。
其實,在筆者看來,中國股市今天的這種局面完全是可避免的。筆者通過股市“業(yè)余”研究國企改革、研究中國市場經濟已十多年了。1993年我就提出中國國企“缺機制不缺錢”的觀點,希望改變股市功能偏廢的問題(《中國證券報》1993、10、3;
1993、12、22署名“曾憲文”文章),1997年提出國有分營、國股低價減持的方案(《試論國有股上市解決國企改革難點》《經濟學家》1997年6期),指出這是中國股市治本之策(《國有股上市,中國股市治本之策》《證券市場研究》1997年11期)。2002年我又多次指出:國股“減持應以國企改革為前置條件,而不是相反!保ā秶蟹譅I:解決國企、股市兩大難題的方案》《社會科學報》2002、7、11)、“國股減持流通,是為了建立多元控股機制、促使上市國企改革、完善中國股市功能。任何偏離這一目的,把國股減持變成對股市財富的一種再分配,只能使中國股市陷入滅頂之災、給社會帶來劇烈震動!保ā哆富于民,還是殺貧濟富?》《南方周末》2002、12、 12)。但遺憾的是,直到今天,決策者并不真正理解中國股市的缺陷,一些經濟學家根本不懂中國股市規(guī)律。他們不承認今日中國股市是在理性地下跌;
他們依然認為股民是在借此要挾政府,因此要不顧一切地將股權分置方案堅持下去;
他們不相信中國股市會出現(xiàn)“滅頂之災”,當然更不會相信中國股市會跌到700點。
那就讓我們來分析一下吧!
按目前已出臺的分置方案,非流通股向流通股讓權幅度一般在25%以下,有些甚至更低。所謂權證方案,本質上是一種新的圈錢方案。由于中國股市已完全變成投機市場,資金決定股價升降。這樣,根據流通股增加權重的幅度,我們大體可推算中國股市也上漲25%,即到1250點左右。當然,在總市值不變的情況下,獲權各股都會先升后降,大盤仍保持在1000點左右,但流通股權益相當于1250點。但接下來,問題便嚴重了。盡管管理層聲明,國有股獲得流通權不一定流通,但這種承諾是不合邏輯的。既然解決了股權分置,就是要允許國有法人股流通。而目前的上市國企,大多由地方政府主管;
許多地方政府已對股權分置表現(xiàn)出了很大熱情,其積極態(tài)度絕不亞于爭上市指標。一旦國股全流通,地方政府從地方利益最大化出發(fā),第一選擇就是合法地減持,把國股賣掉1/2,甚至更多。特別是一些劣質國企,賣掉后,地方既甩了包袱,又獲得一大筆資金,用來填補地方財政或社保資金的缺口。即便股價跌到1、2元,用“垃圾”換黃金,也是非常合算的。
由于國資委不是獨立投資主體,它們出售國股所得,將永遠離開股市,這比上市公司圈錢的后果嚴重得多;
他們的做空能量,比流通股民、比基金機構大上不知多少倍;
因此,股價下跌近1/2應在情理之中!這樣,股指跌破700點是沒什么懸念的。當然,管理層在900點可能會推出平準基金的。但以目前的股市盤子,以地方政府巨大的抽資沖動,投入千八百億資金,不過打個水漂。其結果,只是中央政府的錢,跑到地方政府的口袋里了;
平準基金托市托成個大股東!當然,國家可能會在800點左右,下令國股一律不準減持;
或者,當股市跌到700點時,因多數(shù)股價跌破凈資產,地方政府怕?lián)熑尾桓覝p持;
屆時,中國股市可能會自動止跌。但這樣一來,所有“不解決股權分置是萬萬不能”的說法還有什么意義呢?解決和不解決股權分置還有什么區(qū)別呢?管理層和股民博弈了四年,轉了一圈,又回到了“暫停減持”的起點上,只是中國股市卻再也沒有復興或振興的內驅力了。
由此可見,只要國企改革不到位,只要國有股股東仍然是政府部門,設計不合理的全流通方案,無論對中國股市發(fā)展還是對國企改革,都將是弊大于利。在中國股市沒有能與國股抗衡的經營投資主體之前,解決股權分置并不能解決國股獨大的固有弊端。這也證明了我所反復闡述的,只有實行“國有分營”,國股減持才是一個對中國股市、國企來說雙贏的觀點。當然,如果決策層“開弓沒有回頭箭”,要繼續(xù)推行股權分置而又不想讓股市承受“滅頂之災”,辦法也是有的,這就是改變全流通方案,確保流通股按1:2或1:3合理擴權或非流通股按2:1縮權(拙文《全流通怎樣才合理》《社會科學報》2005、6、30)。這樣,中國股市從理論上可恢復2000點,然后再因國股抽資跌到1000點。但由于流通股股權成倍增加,中國股市的資本結構將發(fā)生巨大變化,屆時會出現(xiàn)一大批可控股中小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他們會倒逼國企改革到位、迫使國資委直接經營國企體制的改變。這樣,國有股流通后,中小上市國企也可改變翻牌公司性質,形成多元股權制約下、監(jiān)督激勵機制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但這樣做的前提,還是我多年來主張的,國家要徹底轉變立場,國有股徹底還權、讓利,退一步進二步,而不是像目前這樣,靠小小的讓利與流通股民博弈,既要救活股市、推動國企改革,又不想讓國資“流失”。市場原則是雙贏原則,任何一方想單贏,只能是雙輸!(大軍經濟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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