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忠琦,被“選擇性執(zhí)法”疑云:馬忠典
發(fā)布時間:2020-04-03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在其辯護律師看來,海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查馬忠琦的逃稅問題,屬于選擇性執(zhí)法,完全違背了程序正當?shù)脑瓌t 5月31日,寧夏中衛(wèi)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午8時許,武警、特警、巡警、法警,依次在門口、通道以及法庭內(nèi)有序擺開,默然肅立、氣氛凝重。
海原縣“馬忠琦逃稅案”二審在此進行,三樓的一個能容納下一百六七十人的審判大廳內(nèi),座無虛席。
人群中,有馬忠琦的家屬,更有眾多黨政干部,連主審此案的單位――中衛(wèi)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還有寧夏自治區(qū)公安廳在內(nèi)的諸多公檢法人士,赫然在座。
這僅僅是一樁涉案金額三十多萬的加油站小業(yè)主的逃稅案,有關部門為何重視至斯?
一個加油站小業(yè)主的逃亡
馬忠琦和他的老伴,是2010年9月15日開始逃亡生涯的。逃亡的原因,是對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恐懼。
9月9日,身為海原縣牌路山加油站法人代表的他,突然接到縣國稅務稽查局發(fā)出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2010第20號)。
告知書稱,稽查局對牌路山加油站2005年至2009年的發(fā)票使用情況,進行了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其少申報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
陪同稅務局兩位工作人員前來的,還有公安局的小劉,而小劉的單位是海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聯(lián)系起更早一些時候,一位在農(nóng)業(yè)銀行工作的朋友告訴他,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正在查詢他的銀行賬戶。
加油站的會計也告訴他,稅務局將加油站多年來的票據(jù)都拿走了。
加重這位加油站小業(yè)主恐慌的還有,《告知書》下達后,加油站的斜對面,經(jīng)常停著一輛沒有掛牌照的白色汽車,外出時,“總覺察到有陌生人跟蹤”。
按照《告知書》要求,馬忠琦讓自己大兒子馬曉龍去了十幾趟國稅局,主動請求繳納稅款及滯納金,但國稅局總以“領導不在”、“系統(tǒng)壞了”等理由拒不接收。
“我去找一個熟悉的領導,這個領導很緊張,話都不敢和我多說!瘪R曉龍說,后來,一個朋友私底下告訴他,“我們現(xiàn)在不敢收你們的錢,上面有人不讓收,人家的意思是直接把你爸給抓了!
有了這樣的信息,馬忠琦坐立不安。
后來,他這樣回憶:“一是因為我確實有逃稅問題;更重要的是,在查稅的過程中,海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民警,參與了案件的調(diào)查,我有點害怕,就想離開海原縣到外面躲幾天看看情況再說!
9月15日當天,馬忠琦和老伴以看病為名,悄悄乘車從海原到了銀川。當晚,他沒敢用自己的身份證住宿,而是用了女婿的身份證進行登記,住進了一間小旅館。
第二天,在銀川街頭,他買了一張不記名手機卡,晚上10點多鐘時,給家里打了一個電話。家里人告訴他:“剛才公安局的幾個人來過抓你了!”
馬忠琦“立即把手機中的手機卡扔了”,連夜和老伴租了輛出租車,于9月17日一早到達甘肅武威,再從武威到酒泉,酒泉到烏魯木齊。夫婦二人一路輾轉,9月20日上午,到達新疆伊犁特克斯縣。他們的目的地,是一個遠房的堂妹家。
一位教師的議政博客
在5月31日的庭審中,馬忠琦這樣介紹自己:“我是一名人民教師。”旁聽的人群有些愕然。的確,他的真實身份是:海原縣教體局考試中心副主任,加油站只是他利用業(yè)余時間搞的副業(yè)。
1959年出生的他,從固原師范畢業(yè)后,從教多年。他教的是語文,平時,愛舞文弄墨,向報刊投稿。
2008年,進入教體局工作的他一邊利用業(yè)余時間經(jīng)營牌路山加油站,一邊迷上電腦,在上面敲敲打打,化名為“馬路山”,寫博客表露心聲。在博客里,馬忠琦表達了對海原縣政府搬遷到新區(qū)以及相關政府部門領導能力的不滿。
原來,從2007年開始,海原縣政府向上級申請,政府駐地從海城鎮(zhèn)搬遷至60多公里外的黑城鎮(zhèn)。原因是,“老縣城水資源嚴重匱乏、受地震災害困擾;偏離主要交通通道;縣城人口規(guī)模超越了自身承載能力……”
2008年,寧夏自治區(qū)政府同意該申請,報批國家民政部。當年6月,民政部作出批復:“同意海原縣人民政府從海城鎮(zhèn)遷至黑城鎮(zhèn),搬遷費由你區(qū)自行解決”。但是,海原縣政府并沒有向民眾公開相關信息。
從2007年開始,“政府要搬遷”的傳言,籠罩了海原老城――因為,政府一旦搬遷,老城房價、消費能力等諸多方面將大受影響!袄铣菍⒈粧仐墶保蔀槔峡h城絕大部分居民的共同恐慌。
2009年6月10日,逾萬群眾在海原縣政府大樓前聚集,反對政府搬遷。這次事件驚動了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政府,被當?shù)胤Q為“6•10”事件。經(jīng)大批武警和防暴警察介入,事件才得以平息。
此后,海原縣政府搬遷新區(qū),在當?shù)爻蔀槊舾性~。
而馬忠琦似乎并沒有感受到這種緊張氣氛,他認為,“縣城大事,匹夫有責!
在《游海原新區(qū)有感》中,他寫道:“有些事情只有親眼所見才能有所醒悟,也才能知道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什么叫‘折騰’,什么叫為所欲為!
在《帶著警察搞工作,顯得是威風還是無能》中,他寫道:“我不知道這位書記下一步要干什么,但看著這種景象,實在讓人辛酸和氣憤……帶著警察搞工作表明上看是很威風,但實際是最無能的表現(xiàn)!
在看到公安局國保大隊介入他的加油站稅收稽查時,這位從教多年的老師,立即感到了真切的恐慌:“2009年因海原搬遷的事,我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發(fā)了很多反對意見,我怕因為這件事公安局來抓我!
“那你不害怕因逃稅的問題公安局抓你嗎?”
“我覺得,我只要把稅款都交了,并接受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公安局就不會抓我……”
一樁逃稅案的蹊蹺案發(fā)
在5月31日的庭審中,檢察機關出具的證據(jù)顯示,海原縣國稅稽查局突查馬忠琦加油站的原因是,2009年8月16日,海原縣公安局接到了一封匿名舉報信,稱馬忠琦的加油站開“大頭小尾”的發(fā)票,來偷逃國家的稅收。
馬忠琦的辯護律師周澤認為,不排除這是公安局自己人打印的可能。因為,公安局效率高得驚人――接到舉報信的第二天,即將此舉報信連同《涉稅案件移送書》,一同轉至縣國稅局。
9月9日,稅務稽查人員在國保大隊人員的陪同下,向馬忠琦下達了告知書。9月15日,馬夫婦外出逃亡的當晚,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官即到馬家抓人。
“來了6個人,其中領頭的是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隊長,穿著便衣,其他幾個人我也認識,問我爸呢。發(fā)現(xiàn)他不在,有一人便到外面打電話,剛好被我上廁所的舅舅聽到,說是:‘這些天小劉一直跟著呢,車在但人不在了’!瘪R曉龍如此描述當天的情形。
后來,這位精明的兒子,私下找了海原縣公安局副局長羅廷朝,并悄悄錄音,錄音顯示,馬忠琦的被查和博文相關:“就說你爸那個博客,當時沒發(fā)現(xiàn)是你爸,就知道有個叫馬路山的……當時,交給(中衛(wèi)市)公安局查著……”
今年全國兩會上,中衛(wèi)市市長徐力群,在被《中國青年報》記者問及是否“馬忠琦被抓捕是因為發(fā)博文批評縣政府搬遷”時,斷然否認:“這根本不存在,兩者是風馬牛不相及的,拘捕他的原因就是按照國家的稅法,他偷稅逃稅!
至于為何國保人員辦稅案,海原縣公安局告訴周澤律師的是:負責稅案的經(jīng)偵大隊人手不足,而且案件也不只是國保大隊參與,還有經(jīng)偵大隊、派出所等單位的人員,是專案組在辦案。
庭審顯示出的蹊蹺依然存在。
比如,2010年9月16日,接到稅務局移交的“馬忠琦涉嫌逃稅”的當天,海原縣公安局就進行了立案,并于同一天在網(wǎng)上發(fā)出了全國范圍內(nèi)的網(wǎng)上緝逃令,效率之高,讓人稱道,而立案單位是海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網(wǎng)上追逃的憑據(jù)是“逮捕證”。而事實上,直到一個月后的11月15日,海原縣人民檢察院才批準公安局以“涉嫌偷逃稅罪”逮捕馬忠琦。
結果,蒙在鼓里的馬忠琦,在2010年國慶節(jié)后,接到了兒子馬曉龍的電話說,“逃稅款和滯納金以及罰款都已經(jīng)繳納了,可以放心回來了!眱商旌螅驄D倆從新疆開始往寧夏的家中趕。10月12日下午,長途汽車途經(jīng)哈密一個卡點,民警上前對旅客查驗身份證,馬忠琦被民警當場抓獲。
他的老伴“哭了一路”,回到了家。
在新疆期間,馬忠琦手寫了長達8頁的《夢想不到的災難》:“我非常清楚抓捕我的真正原因是什么,那就是我寫的關于海原縣政府搬遷的博客,因為那里面我說了一些真心話,其實也是當?shù)乩习傩盏恼嫘脑挕?
“選擇性執(zhí)法”疑云
5月31日中午,休庭的間隙,周澤律師就“馬忠琦逃稅案”發(fā)了條微博:“選擇性執(zhí)法也要講技術含量,不要找夠不成犯罪的由頭下手”――在他看來,“海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與稅務部門查馬忠琦的逃稅問題,屬于選擇性執(zhí)法,完全違背了程序正當?shù)脑瓌t!
這不是一個讓人疑惑的個案。周澤代理過謝朝平案,他認為也屬于公權力選擇性執(zhí)法的范疇――2010年8月19日,55歲的作家謝朝平被陜西渭南警方從北京家中帶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經(jīng)營”。所謂的“非法經(jīng)營”,就是因為謝朝平自費出版了1萬本紀實文學《大遷徙》,該作品記錄了三門峽移民的歷史遺留問題,和一些地方官員的腐敗問題,而渭南地區(qū)移民,是作品的主角。
往前追溯,2004年8月11日,黃金高在人民網(wǎng)上刊登了題為《防彈衣為何穿了6年》的署名文章,自述反腐敗的經(jīng)歷。然而,其所舉報的事情還沒有得到查證,自己就先被“雙規(guī)”,后被逮捕、起訴、判刑。
轟動一時的“南方都市報系列案”――2003年報道孫志剛之死、SARS疫情而聲名鵲起的《南方都市報》,同年迎來針對其高管的集體整肅,喻華峰、李民英、程益中等人被政法機關抓捕。
據(jù)《財經(jīng)》雜志多年后的調(diào)查顯示,這也是一起典型的公權力選擇性執(zhí)法――“南都案發(fā)生之后,南方日報報業(yè)集團核心領導曾面晤原廣東省紀委書記王華元,向其作解釋。王華元毫不留情面,“你別解釋了,你注意,我現(xiàn)在是不會搞到你頭上的,但是你一定要記住,一定要把喻華峰這個腐敗分子揪出來,一定要支持!
在一篇文章中,著名評論員楊濤這樣寫道:“報復性執(zhí)法,在某種程度上講也是查處了犯罪,但是與正義目標卻是越走越遠,因為查處犯罪不是正常的時候,而是在你對政府或官員進行批評的時候,那么誰敢再講真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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